Re: [问题] 车祸后续该处理及注意事项?

楼主: joe310529 (喔!)   2018-03-21 12:06:51
http://www.idot.gov.taipei/ct.asp?xItem=19380856&ctNode=43868&mp=117003
我已先转弯,对方直行车来撞我,为何要赔对方?
陈姓小客车驾驶沿罗斯福路北向南行驶至基隆路口右转时,其右侧车身与沿同路同向直行之
李姓重机车驾驶擦撞,李姓机车驾驶因而摔车受伤;台北市鉴定会及覆议会均认为:陈姓小
客车驾驶右转弯未让右后方直行车,要负全部的肇事责任;而李姓机车驾驶因对方突然转向
反应不及,无肇事责任;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判决转向之陈姓小客车驾驶因过失伤害责任,处
有期徒刑3月;台湾高等法院则改判陈姓驾驶有期徒刑4月。
许多民众申请事故鉴定时都会主张:“明明我已先转弯,是对方未减速或慢行而直接来撞我
,为什么我要负全部肇事责任,要赔偿对方?”交通局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02条第1
项第7款“汽车行驶至交岔路口,转弯车应让直行车先行”规定,在95年以前是“转弯车应
让直行车先行。但直行车尚未进入交岔路口,而转弯车已达中心处开始转弯,直行车应让转
弯车先行”,所以很多民众还保留在未修法前的观念。另外,交通局亦指出事故肇因驾驶人
有疏失者占98.4%,其中“未依规定让车”占20%,为比例最高者,显示驾驶人普遍缺乏“转
弯车必须让直行车”的观念。
应怎么做才确定转弯车有“让”直行车呢?一个简要的原则是:转弯车应等同向或对向无来
车或来车距离尚远才可转弯,不可抢先在直行车之前转弯,以免撞及直行车或被撞。鉴定实
务对转弯车会课予至少70%的责任,如直行车无超速情形,转弯车则负100%责任;法院对此
类转弯疏忽之刑度亦不轻。
交通局特别呼吁驾驶人:转弯车应让直行车是没有例外、没有条件的,因此,车辆要左、右
转弯时一定要先让后方直行车先行并应打方向灯,确认不会与同向车辆擦撞后才可转向。左
转待转时,也要让对向来车,否则被撞后,还要负全部肇事责任,到时后悔也来不及。
点阅: 135969
资料更新: 2012/3/3 17:30
资料检视: 2016/6/4 09:14
资料维护:台北市政府交通局
帮你查好了,一模一样的案例,你负全责,就是这样。
你的说词
1.路不熟所以到路口才发现要转
这不可能减轻责任,而且从来不是车祸的借口
2.我是前车被后车撞
直行车最大,没有前车后车,除非他超速
3.我也有受伤,车子也是
你负全责所以医药费修车费自己出
作者: luckyvin5811 (孟孟)   2018-03-21 12:30:00
所以我已经保持转弯前就先关厕所的习惯,不让任何人有办法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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