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问题]A到重机mt07未倒车,己车保杆未伤,帮看工单合理否?

楼主: brucielu95 (L.C.)   2017-10-05 07:32:41
※ [本文转录自 biker 看板 #1PrMlaaQ ]
作者: brucielu95 (L.C.) 看板: biker
标题: Re: [问题]A到重机mt07未倒车,己车保杆未伤,帮看工单合理否?
时间: Thu Oct 5 07:16:50 2017
※ 引述《brucielu95 (L.C.)》之铭言:
: ※ 引述《brucielu95 (L.C.)》之铭言:
: : 大家好,小弟在3月底(3/30)在校园停车场开车倒车不慎A到同学的重机 yamaha mt-07,
: : 当下立时下车查看,我自己的车后保看不出痕迹,对方的车只看见前土除有刮伤,
: : (不到2公分,甚至不确定是这次撞击留下)车未倒,因为急着有事,所以也未报警,留
: : 下字条电话便离去。
: : 当晚对方也打过来,表示他自己目前也没发现什么问题,我回应要他再观察看看,有任何
: : 发现再联络我...
: : 过了几天后(4/2),又接到他电话,他表示车子正在"搞",讲了一堆零件,大概都是在
: : 前轮附近的(下面会PO工单),说估价完给我看估价单,然后到今天,估价单出现了,这
: : 良心的价钱还真贵重$28000,以下是估价单:
: :

: : 我个人平常对机车没什么研究,我不能确定这样碰法,没倒,甚至不算有外伤,是否真的
: : 会造成这么多零件损伤?
: : 我不讳言就是这价钱超乎我预想,所以才上来问问各位高手的意见,和我应该如何做?认赔
: : 杀出?还是.....
: : 然后,我有当时后镜头的录影画面,由于行车纪录器开机时间比较延迟(也是因为这样,才
: : 没看到倒车显影才A到T T),所以影片起始时是我往前移开车屁股了....以下是影片:
: : https://youtu.be/KNz5meLiyO8
: : 还有,因为对方是同学所以我一直都本着信任的态度才会有文中的各种处置,直到今天我
: : 跟该人的对话他提到还有便宜我,说土除灯罩没跟我算。问题来了,就影片看来可以这
: : 么说,土除也许真的是我撞的;而一样从影片看,我完全没碰到灯壳啊!!!这让我对此人的
: : 话开始产生了疑虑,当然也包含了前面那张估价单.....这是对话:
: :

: : 唉!故事说完了,大家有什么建议让我这故事男主角继续走下去呢?喔对了,我只有强制险,
: : 以后会加保第三责任了QQ
: 大家好,我听了乡民的话,已经跟对方摊牌了,目前会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想请教大家
: ,我这样赢面大吗?我没有全身而退的奢望,但求不赔到两万八这么多,因为毕竟我粗心
: 在先…
: 然而,我摊牌后,对方表示要备案并且回原厂估,烙下一句原厂只会更坑之类的。以下是
: 对话:
:

: 请问各位我现在上走法律就两个诉求,一是主张对方提出证明是因为我的碰撞而导致如此
: 严重之车损,此是为证实我对这么多零件的责任有否;二是若有我必须负责的零件,我也
: 要主张零件有折旧,当然也是为了那贵死人的价钱。请问这样站得住脚吗?还有什么没考
: 虑到的也拜托大家多多指教了!!遇到了总要解决 唉!
大家中秋佳节快乐,经过了几乎半年,这案子终于在2017/9/18有所结果,在此回报乡
民,一方面感谢当时热心前辈们的帮助,也希望我的事件对大家在未来若不幸遇到类似状
况能够有所参考、帮助。(可以的话一辈子都不要有到这种经验最好啦!XDD)
先说结果,对方当庭证据不足,法官劝说下双方签名,原告告诉撤回。这半年来除了上
法院两次外,日常生活依旧,过著吃满睡满的肥宅(其实我也不肥啦!)大学生活。这都要
感谢我的家人们在此事的支持、帮助,尽可能使我不被影响。
半年以来,我自己完全无意搞其他出头,我的观念很简单:与对方没必要、也没意愿多
说一句,只等他提告,然后出庭让法院决定结果,这是以目前法治社会里最公平的作法。
但事与愿违,对方似乎不这么想,在这半年中,甚至开了庭都情绪激昂,生出不少令人哭
笑不得的行为……让这篇文章添了不少题材呢!大家就当作童话绘本看看笑笑吧!我顺着
时间轴写下好了,免得缺漏什么,引人闲话说我立场偏颇。
就从4/18说起吧,上次文章也到这里,对方表示要〝备案〞,所以中午他就line我要我的
行照,然后我也真的给了。(现在看当时的我很蠢orz……)
https://i.imgur.com/ZF37zO2.jpg
4/24乡公所调解通知寄到家了,订5/9日调解。家里人讨论几天,觉得没必要到那边搓汤
圆、跟那种人谈价钱,所以4/30写了一封请假信给乡公所的调解委员会,表示调解不克参
加。
https://i.imgur.com/QhT7icu.jpg
请假信内容我也放出来好了,跟往后有一点点的关联
请假信:
执事委员钧鉴:
诸位先进皆为社会贤达,服务桑梓,令人敬佩。关于本次调解之事项(106年刑调字第
xxx号车祸案),本人说明如下:
三月三十日本人倒车时,后保险杆碰触到XXX先生机车前轮,本人立刻下车查看,对方机
车仍然屹立并无毁损痕迹,留纸条是基于对同学的尊重和礼貌。当场有目击证人,本人也
有行车记录足资佐证,可确认当时并无X先生所列之毁损情形,请依法办理。五月九日之
调解会,本人因事不克前往,还请诸调解委员见谅。
恭请 钧安
晚辈 OOO 敬上2017/4/30
5/3对方再度line我,气pupu的,大概是因为调解委员会通知他我的请假,此刻我比较不
明白的是,信里面我根本没提到〝我没有任何过失〞,不知对方是从何理解我信里面这么
写的?或他到底有没有看过信,只是受调解会那边转述吗?算了,不重要,反正重点是他森
77地要告我了,然后还跟我要个资(我不知道身为被告还有提供个资给原告的责任喔?XDD)
,我当然没给,要告去告,你家的事。并且与他说明白上法院前不会再跟他对话了。因此
,往后他还陆陆续续line我啊干嘛的我都是已读不回。
https://i.imgur.com/6yB21Y3.jpg
5/5这天7pupu的原告到法院告人了,还不忘脸书打卡发个文,不过站错地方了,此案民事
事件,站地检署拍照的用意不明,可能要炫耀自己的法律概念hen棒这样?
然后贴文底下出现一位高手回复:‘有狠狠的给他薛下去吗?’一看唉呦喂,此人竟然是
估价自行车行的员工呢!此时我更坚信,还好当初没花钱消灾啊!童话里都是骗人的,遇到
不认识的人,不要把对方默认成好人啊,对人性概念的颠覆吓得我吃手手了!
https://i.imgur.com/dfLBDp9.jpg
https://i.imgur.com/JJ8TMCt.jpg
https://i.imgur.com/Wtqt7jE.jpg
5/8他再度line我,这次是再度地来跟我要身分证等个资,我还真的估狗没被告个资怎么
告人,结果发现还满简单的阿,反正方法绝对不是来问被告啦!需要的人自己找,这边不
谈。
接着5/9、5/10分别一天line一次就是想要我的资料……真是的都要告人了,还有求于被
告到底是什么概念啊?
连讨三天资料讨瞴终于闭嘴了几天……5/24 line又来了,这次丢出了一张新的估价单,
多了前土除,一共32500,我一样看得满头问号,28000我没打算给,那再丢一张32500是
想表达?
他老大真是很喜欢发讯息,最后一次是7/8,提醒我有民事诉讼通知书,还真贴心?
https://i.imgur.com/TMqEDrb.jpg
https://i.imgur.com/Bv8i6P0.jpg
https://i.imgur.com/TWRbcSX.jpg
7/17简易庭寄来通知书,包含通知8/7开调解庭,和一份对方写的起诉状,这份状纸的内
容还挺空洞的,提及的证物更是不知所云:聊天纪录、估价单?这还真是有力证据啊!懒
得打字,这高手的状纸大家随意看看呵……
https://i.imgur.com/mJH11Pn.jpg
8/7当天调解,明知不会有什么结果,但又还是得到,律师说这是必走行程,因为诉讼金
额太小,法院一定先开调解庭,不去有可能会被对方以单方辩论处理,变成他说的算那种
局面。所以当天就是看对方在调解庭表演,带了两位也是不知所云的人:女朋友、和一位
同学,你嘛拜托,这两人根本就不在场,也不是修车的,不知带来是壮胆还是干嘛用的?
我方则是我本人与我的父亲(金主,不好意思我靠爸大学生,欢迎指教……)到场,播了行
车纪录影片给对方看,他看了完全不在乎,坚称车子不用倒,是受挤压坏这么多的。我们
听了也是笑笑啦,反正调解就不成了继续告啊ㄏㄏ
8/21,辩论庭通知寄到,订于9/18开庭,此间,请律师写了一张答辩状,包含影片证据一
同先寄去法院请法官过目。律师果然专业的,答辩状篇幅不大,不过句句玑珠,一点废话
都没有,我的任务此时只剩看熟答辩就行了。
以下是我的答辩状:
为 钧院106年度X小字第XXX号损害赔偿事件,依法仅具民事答辩状事:
答辩声明
一、 原告之诉驳回。
二、 诉讼费用由原告负担。
三、 如受不利判决,请准提供现金或等价有价证卷担保免为假执行。
答辩事实及理由
一、 缘被告OOO于民国(下同)106年3月30日晚上8时24分许,驾驶车牌号码
XX-XXXX自小客车倒车时不慎碰撞原告XXX置放XX科技大学XX系馆停车格内所有(车牌不详
)重型机车前轮胎在案(此有行车纪录光盘可稽)
二、 惟查参上开行车纪录光盘可稽,本件被告OOO系非常轻微碰撞原告XXX重型机车之前
轮胎处,亦非严重,嗣原告XXX竟列举请求该重型机车受有车手下冠座2,700元、下三角台
13,750元、前轴心2,125元、前碟盘5,625元、前土除4,500元、工资3,750元等高达新台币
(下同)32500元正之损害费用(见答证一),盖被告OOO均争执即否认估价单之真正。
三、 按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负损害赔偿责任,民法184条第1项前段
订有明文。有以侵权行为为原因,请求恢复原状或损害赔偿者,应就其权利被侵害之事实
负举证之责(此有最高法院19年度上字第38号判例可稽)。
四、 综上依举证责任之分配,就本件主张利己之事实,依法自应负担举证责任,自不待
言。是原告XXX迄今未举证证明上开所列举损害之事实系为被告OOO上开侵权所致,即请求
应负担32,500元之损害修复费用,显属无据。
从而为特状请钧院卓鉴,并祈惠赐判决如答辩之声明,俾维权益,至为感祷。
仅 状
台湾XX地方法院XX简易庭 公鉴
作者: redbeanbread (寻找)   2017-10-05 09:19:00
棒 吉死他饶个毛用力吉下去
作者: brainpowered (站在巨人的键盘上)   2017-10-05 18:22:00
学历填社会大学差不多都那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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