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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u11252007 (麦芽金桔)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70辆重机硬上国道争路权 2辆已遭开罚
时间: Mon Aug 8 12:28:23 2016
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70辆重机硬上国道争路权 2辆已遭开罚
3.完整新闻内文:
(新增台湾机车路权促进会、高公局说法)
大型重机团体今号召成员以遍地开花的方式,自行试办上国道高速公路试驾,重
机团体表示,至中午已有70辆“成功”上国道,但也有2辆遭罚。高公局表示,会请国道
公路警察局辨识大型重机车牌号码,即可开罚,最重可罚6000元。
台湾机车路权促进会中午表示,截至中午,计有70辆大型重型机车上国道,除了
国道5号的雪山隧道外,其余国道都有大型重型机车行驶,目前已有2辆遭到国道公路警察
局员警开单惩处,一辆是在国3关西路段被罚,一辆是国1桃园平镇路段被罚,各罚4000元
。高公局表示,国道公路警察局开单的应不止2张,现正在汇整中。
该团体发起重机上国道活动,说明因2011年已三读通过大型重型机车得依交通部
公告之时段路段行驶高速公路。跟着这条法条通过的还有一纸附带决议,当中意旨在以先
试办,后民调的顺序来作为正式开放的参考和依据。三读通过迄今已5年,政府持续拖延
首要执行的试办,擅自进行民调,并持续以此结果片面发布民意反弹的消息,这是完全扭
曲当初立法的本意,因此决定不再忍耐,要上国道抗议,也会光荣拿下罚单。
高公局表示,目前尚未开放550cc以上大型重机行驶高速公路,大型重机团体为
争取行驶国道路权,应透过自律争取社会认同创造开放的外在条件,切勿贸然行驶未开放
之国道路段,违规者除将造成社会各界对大型重型机车的负面观感外,另将依《道路交通
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及92条规定,惩处驾驶人新台币3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罚锾及违规
记点处分。
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92条规定,550c.c.以上大型重型机车得依交
通部公告规定路段及时段行驶高速公路,立法院附带决议内容,系“建请以国6、国8及国
3新化以南路段为优先试办路段…,鉴于社会各界对于开放550c.c.以上大型重型机车行驶
高速公路,存有安全之疑虑,授权由交通部应在安全性及风险有效控管原则下,分阶段规
划可开放之路段及时段。”
经交通部及高公局邀集相关地方政府及内政部警政署等机关进行讨论及评估,因
相关县市地方政府及社会各界在安全及风险之考量下多数均持保留意见,故交通部于2012
年7月10日公告:“550c.c.以上大型重型机车得行驶路段中,尚未开放行驶高速公路”。
(戴安玮/台北报导)
出版时间:8:49
更新时间:12:10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60808/924228/
5.备注:
跟红灯区有八成像,有法不敢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