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Suckcomic 看板 #1PREm78b ]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看板: Suckcomic
标题: [公告] 违规行为警告水桶判决
时间: Tue Jul 18 00:55:32 2017
───────────────────────────────────────
判 决 摘 要
───────────────────────────────────────
Lex4193君违反‘板规5-1’,予以警告两次。
YHank君违反‘板规3-1’,予以水桶三日。
JONES0816君违反‘板规3-1’,予以水桶三日。
sibions君违反‘板规3-1’,予以水桶三日。
anus5566君违反‘板规3-1’,予以水桶三日。
#1PQQa0P7 (Suckcomic)原文违反板规3-4,予以删除。
#1PQ1fm1z (Suckcomic)原文违反板规7,予以删除。
───────────────────────────────────────
一、(一)、编号
───────────────────────────────────────
【文章代码】 #1PQFVmej (Suckcomic)
【文章标题】 R: [少年] 猎人的强度平衡又崩坏了
【判决时间】 2017年07月17日
───────────────────────────────────────
一、(二)、判决
───────────────────────────────────────
Lex4193君违反‘板规5-1’,予以警告两次。
───────────────────────────────────────
一、(三)、理由
───────────────────────────────────────
1.a. 经他人检举成案。板友将吐槽对象转移到读者身上,
明确暗示某些粉丝冠上负面的称号并加以批评,有违一般漫吐认定之讨论礼仪。
虽然该推文亦可视为一般情况之中性描述。
然而经查该名板友发文不止一次引起类似争端,
本次又再度引发板上论战并出现该疑似攻击其他板友之言论
因此予以判罚警告两次。
1.b. 依据板规5-1,若当事人于本文郑重道歉,则可撤除警告一次。
───────────────────────────────────────
一、(四)、事证
───────────────────────────────────────
→ Lex4193: 漫吐版不能怕脑粉,要更用力的吐死这部作品07/15 01:08
───────────────────────────────────────
───────────────────────────────────────
二、(一)、编号
───────────────────────────────────────
【文章代码】 #1PQOfZOX (Suckcomic)
【文章标题】 R: [少年] 猎人的强度平衡又崩坏了
【判决时间】 2017年07月17日
───────────────────────────────────────
二、(二)、判决
───────────────────────────────────────
YHank君违反‘板规3-1’,予以水桶三日。
───────────────────────────────────────
二、(三)、理由
───────────────────────────────────────
1.a. 根据板规3-1,不得以无关作品之事项为护航,违者判处水桶三日。
例如:不爽你去画、不然要怎么画(批评读者能力)、年轻人就是不懂(批评读者
身分)、爱看又爱吐、看漫画这么认真干什么(批评读者心态)
另外若以销售量或是读者数量来护航也属于此项违规。
本项为最严重违规护航,在推文中使用会被水桶三天,在文章中使用会被直接删文
不另行公告。
1.b. 虽然依据过往Lex4193君之行为,确实会引发他人对其吐槽动机,心态之揣测批评
然而‘本次’或者‘最近’之系列文中,并未发现Lex4193君具有明确针对护航者
批评之情事;该文并未违反板规,则应以一般吐槽文章视之,予以板规上之保障。
YHank君臆测吐槽者之心态、行为等虽其来有自,然而内容已经逾越了合理评论的
范围,因此依旧予以判罚水桶三日。
───────────────────────────────────────
二、(四)、事证
───────────────────────────────────────
推 YHank: 你跟他认真啥,他从头到尾吐的都是猎人的读者。中心论点07/15 12:31
→ YHank: 从头到尾都是:“呵呵你们这群脑包居然觉得猎人多好真蠢07/15 12:31
→ YHank: 我超强超屌讨厌这粪作比你们这群脑包厉害多了呵呵” 07/15 12:32
→ YHank: 从六月底开始的那系列就是这样,他后来在其中一篇也承认 07/15 12:33
→ YHank: 他根本就是来吐读者的了。这么多恶意系列下来加上自己07/15 12:34
→ YHank: 也承认,我就不知道为啥板主不永桶这个从头到尾摆明就是07/15 12:34
→ YHank: 来战读者,而不是吐漫画的 07/15 12:34
推 YHank: 他不是想一起吐,他从头到尾都只想吐读者。只是板规不能07/15 12:41
→ YHank: 让他吐读者,他只好“很委屈的”假装吐漫画,然后句句 07/15 12:42
→ YHank: 都在显示他讨厌猎人的优越感和骂喜欢猎人的人很蠢。07/15 12:43
→ YHank: 坦白讲我也不算猎人粉(马的最近在演啥我没空重翻前面07/15 12:44
→ YHank: 也不太懂,也懒得真的弄懂),但这摆明讨战行为真的看不下去07/15 12:45
───────────────────────────────────────
───────────────────────────────────────
三、(一)、编号
───────────────────────────────────────
【文章代码】 #1PPcX4aB (Suckcomic)
【文章标题】 [少年] 猎人复刊了?
【判决时间】 2017年07月17日
───────────────────────────────────────
三、(二)、判决
───────────────────────────────────────
JONES0816君违反‘板规3-1’,予以水桶三日。
sibions君违反‘板规3-1’,予以水桶三日。
anus5566君违反‘板规3-1’,予以水桶三日。
───────────────────────────────────────
三、(三)、理由
───────────────────────────────────────
1. 批评吐槽者行为或者心态,予以水桶三日
───────────────────────────────────────
三、(四)、事证
───────────────────────────────────────
→ JONES0816: 你不想看就不要看啊 07/13 12:35
→ sibions: 人家画画又不是为了引起你的兴趣07/13 14:46
推 anus5566: 你觉得哪个王子要继位干你屁事,那蚁篇的剧情又干你屁07/15 15:36
→ anus5566: 事07/15 15:36
───────────────────────────────────────
───────────────────────────────────────
四、(一)、编号
───────────────────────────────────────
【文章代码】 #1PQQa0P7 (Suckcomic)
【文章标题】 R: [少年] 猎人的强度平衡又崩坏了
【判决时间】 2017年07月17日
───────────────────────────────────────
四、(二)、判决
───────────────────────────────────────
#1PQQa0P7 (Suckcomic)原文违反板规3-4,予以删除。
───────────────────────────────────────
四、(三)、理由
───────────────────────────────────────
→ killeryuan: 以"这不是斗智漫画"来护航斗智很烂,已违反板规3-4“这07/16 21:06
→ killeryuan: 不是重点”,请修改.上面推文视同单纯赞同原PO不处理.07/16 21:07
───────────────────────────────────────
───────────────────────────────────────
五、(一)、编号
───────────────────────────────────────
【文章代码】 #1PQ1fm1z (Suckcomic)
【文章标题】 Re: [少年] 猎人的强度平衡又崩坏了
【判决时间】 2017年07月17日
───────────────────────────────────────
五、(二)、判决
───────────────────────────────────────
#1PQ1fm1z (Suckcomic)原文违反板规7,予以删除。
───────────────────────────────────────
五、(三)、理由
───────────────────────────────────────
1. 依据板规7,发文需满百字。然而该文本文经word确认仅有72字,且后续修文视为
回应其他板友推文,本文部分依旧没有补充至合格字数,因此予以删文。
───────────────────────────────────────
───────────────────────────────────────
六、上诉与救济
────────────────────────────────────
如 版友不服判决
请于判决后七日内于SuckcomicBM提出申诉。
申诉时请附加有效字数一百字以上之自身行为并无触犯板规之客观实际理由
供板主群参考。
───────────────────────────────────────
裁判板主:jschenlem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