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可能犯下逻辑上有关“诉诸群众”的谬误,另外值得一提的是,
https://reurl.cc/g9xkz 响这本书比较多人会看的第1集呈现了相当大的分歧(话说前几集也是我比较能接受的集数),1颗星的39%,5颗星的31%,试问如何归类?要采取相对多数这种方式强制判定其为粪作?还是认为5颗星星比例(不考虑是否有反串或洗评的情况)认为其也是良作?然后主观(个人加成)和多数主观(群众加成)有时也是很多复杂因素组成的,在考量群众多数主观时有时宣传和广告的效应也是影响因素(像那个木瓜……噢,我说暮光之城就是很多人认同,也很多人吐嘈的作品XDDDD)如果以群众(或销售量)就能判定,就不会在版规列为此违规护航的判定标准之一了另外,基本上神作这个字眼也是很模糊的论述,这就不提了应该说不赘述了XDDDD上面少打了,是“认为5颗星的比例"也不少"”忘了说,上面贴的网址是本书第1集在amazon上的评价话说回来,要是有本书就像NBA的咖哩全票MVP那样人人认为是神作,那还有讨论群众认同和个人认同地位高下的必要性吗?XDD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