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近期事件后续与板规修正

楼主: killeryuan (龍鳥)   2018-11-21 23:25:30
据板主群决议,本板#1Rv24YAb,即《Re: [动画] 哥布林杀手(TED781120)》
一文,以及后续自本板27081至27088多篇“崭新护航法”之文章,依板规精神
均应属于违规之列。
经查#1Rv24YAb 一文,系以“TRPG(桌上型角色扮演游戏)”中的游戏生态,
据此举例说明,以期望能削弱甚至消灭吐点。然而板规三-3“没出现的剧情”
中仅规范“作品中真的没出现过的剧情”,以及“原作与衍生作品的不同剧情
”;而“TRPG”并非作品本身、亦非原作或是衍生物。
细查#1Rv24YAb 一文前后之论点,可知护航者认为作品受“TRPG”影响,因此
以“TRPG”护航有其论据。然而如上所述,“TRPG”既非作品本身,甚至连原
作与衍生物都不是,无法同意吐槽者有必须认识所谓“TRPG背景”的必要性。
细究板规三-3-2的精神,乃在于吐槽者吐槽A、护航者却以B护航,致使生出许
多事端;不可不谓本次事件不违反此条规定之精神。
后续#1Rvwv2iu 至 #1Rv_wRih等多篇“崭新护航法”文章亦同。然而板主群决
议在后、违规文章在前,根据不溯及既往原则,以上各篇文章及推文均不以本
条板规三-3作违规处理。
据板主群决议修正板规三-3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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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3.没出现的剧情:   │
│ │
│  由于基本上这一条被列为违规护航的原因与前一条大同小异,因此接 │
│ 在三-2之后,两条的立足点都是吐槽者对于自己已经心生厌恶的作 │
│ 品是不会再去多做接触的,所以护航者不得要求吐槽者再去更深入了 │
│ 解这些作品,其中三-3关于使用吐槽者未接触的剧情来护航的限制 │
│ 又分为两种: │
│ │
│ 1.使用未来的剧情护航: │
│ 例句:以后就知道了、你怎么知道以后不会balabala │
│ │
│ 若是吐槽者提出的吐点在已出现的剧情中可以得到解释,请直接点明 │
│ ,不用担心雷到新剧情,请勿要求吐槽者继续看下去。例如有人吐杀 │
│ 戮都市的黑球来历不明,请直接告诉吐槽者那是怎么来的。 │
│ (续下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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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若是并没有任何已有的剧情可加以反驳,那么只能请护航者静静的看  │
│  别人吐槽,在漫吐板吐嘈者可以用已有的剧情来推论,吐槽未出现但 │
│ 有可能的剧情,可是护航者不得用推论出的剧情加以护航,仅能以已 │
│ 有的剧情加以反驳,例如有人吐海贼王的霸气老梗,目前的剧情既然 │
│ 无法得到解答,就请护航者继续看下去以后再来报告,禁止自己推测 │
│ 以后的发展来反驳吐槽,当然更不能自己创造一个新剧情来护航。 │
│ │
│ 另外当然也不能凭空推测过去的剧情来护航。例如有人吐槽海贼王的 │
│ 人物老是莫名其妙就多了新招可以用,不能以他们都有在练只是没画  │
│ 出来护航。                   │
│ │
│ │
│ │
│ │
│ (续下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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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2.原作与衍生作品剧情补完:   │
│ │
│ 动漫常常是改编来改编去,也常见到从游戏或小说改编的动漫作品 │
│ ,若是改编之后让观赏者无法忍受或是让观赏者看得不明不白,这 │
│ 个作品在观赏者眼中就是失败的作品,所以不要再提原作很棒、原 │
│ 作有解释,甚至要求吐嘈者去看看原作,因为现在吐槽者是在批评 │
│ 改编作,不是原作。 │
│        │
│ 一部作品因为热卖而另外出现大量周边产品是ACG 常见的状况,当 │
│   吐槽者针对原作提出批判时,不能以周边产品的剧情为依据指责吐 │
│ 槽者的言论是错误的,理由同前所述,吐槽者对自己已经心生厌恶 │
│ 的作品是不可能再去多做接触。更不得要求吐槽者去看衍生作品。 │
│ │
│ │
│ (续下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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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不管是吐槽fate的动画时却被人用游戏反驳、还是吐槽鲁鲁修的动 │
│ 画却被人用广播剧护航,都是板规禁止的。 │
│ │
│ 除非吐槽者有明确的指出原作或是衍生改编作品的不是,才能以原 │
│ 作或是该款衍生改编作品护航。 │
│ │
│ 另外,这里所谓衍生改编作品,指的是不同平台之间经过商业授权 │
│ 的作品,同作者的前传、外传、第N部等不视作衍生改编;动画方 │
│ 面,同公司的同系列作亦不视作衍生改编。 │
│ │
│ 根据#1AVQ_PW- 之公告,同人的二次创作非本板讨论范围,当然更 │
│ 加不能用来护航。RE-TAKE只是一本同人。 │
│   │
│ │
│ (续下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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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最后,放在有原案的作品上,因为是经由漫画家(或其制作公司)呈 │
│ 现出来的,所以漫画家或其制作公司必须负上制作烂作品的责任; │
│ 因此也不要再说这是别人的剧本不要吐漫画家(或其制作公司)了。 │
│ 但若是有复杂的制作内情导致一般读者吐错人,也请以温和的态度   │
│   加以指出即可。 │
│ │
│ 而关于领域太过遥远的原作,只要不是特地发一篇文章,而是附属 │
│ 于某篇评论动漫的文章,本板自然不予干涉。但若是独立的文章, │
│ 很抱歉,这就不合板规了,例如有人在火凤燎原的讨论串中讨论赵 │
│ 云跟貂蝉到底认不认识,这没有问题。 │
│         │
│ 但是如果有一篇文章的标题是“论隆中对之政治意图”,那就真的 │
│ 发错板了。 │
│ │
│ (本款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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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板规三-5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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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5.比烂举例:       │
│ │
│  如果是以很烂的漫画例子去衬托这部漫画的烂,例如:        │  
│ “聂风是怎样?又被杂鱼桶了一刀,嫌上次两百只杂鱼的捕鱼计划破 │
│ 格破得不够吗?是想学鬼眼狂刀就对了,破格破格再破格,升级升级 │
│ 再升级,等级要乱大家一起来乱呀!” │
│ 这种是用很烂的例子去衬托吐槽的作品也很烂,当然合乎板规的,但 │
│ 是护航举反证就要禁止,也就是说是以更烂的漫画当例子来说明这部 │
│ 漫画其实没那么烂,例如: │
│ “鲁夫没在练功就很强又怎样?你看看柯南,还不是去一趟夏威夷什 │
│   么就都会了!” │
│ 这就是违规的举反证护航,以别的漫画都这样来要求吐槽者忽略问题 │
│ 却依旧没有使吐点减弱甚至消灭,因此属于违规护航。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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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还有另一种情形是使用现实来进行比烂护航,例如: │
│ “cp9脑残又怎么样?!现实中还不是很多坐领干薪的公务员!” │
│ 这种情形也是违规的,理由同上述,以现实中都这样来要求吐嘈者忽 │
│ 略问题,却依旧没有使吐点减弱甚至消灭。 │
│ │
│ 当然也不能举出同本漫画中更烂的例子来护航,例如有人吐嘈香吉士  │
│ 喷鼻血喷到贫血很脑残,不能以“索隆迷路更脑残怎么不去吐?!” │
│ 来护航。总之请尊重吐槽者吐的权力,勿意图使吐槽者吐别的东西。 │
│ │
│ 最后,本款板规并非禁止护航者举例说明的权利,但是请举一个好的 │
│ 例子,不要比烂。 │
│ │
│ │
│ │
│ (本款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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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板规修正将直接整合至置底板规并升级至7.3,原板规7.1将存入精华区
Z-1-2备查。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8-11-21 23:42:00
洒花
作者: jason60314 (杰森陆零参壹肆)   2018-11-21 23:59:00
请问这算4 TED条款吗
作者: jojojen (JJJ)   2018-11-22 00:03:00
推 替板规压力测试的除虫大师XD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8-11-22 00:04:00
其实拿别的世界观来讨论也无不可 就是判自己辩赢这点…嗯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18-11-22 00:32:00
洒花~~
作者: cocola   2018-11-22 02:14:00
不可不谓不违反 QAQ 到底想怎么逼死考生
作者: b150427 (銀杏鹿尾)   2018-11-22 02:42:00
作者: alfand (alf)   2018-11-22 07:46:00
作者: night365 (night365)   2018-11-22 10:02:00
作者: silentlich   2018-11-22 10:05:00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22 10:06:00
这边有问题,如果像你龙鸟蓄意要护航过关 先判绝无违规然后再板主群再判有违规怎么办?蓄意可以删掉 误打出来的.
作者: sumwind (我来看热闹的)   2018-11-22 10:50:00
恭喜完结
作者: sarevork (蚰梜黎h郎)   2018-11-22 11:03:00
歹戏结束拉 可以回家啦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8-11-22 11:13:00
不可不谓 => 不能不说 所以那句写反了
作者: jeff666   2018-11-22 11:34:00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8-11-22 12:57:00
“认为”受TRPG影响就有护航之依据?如果护航者真提出证据证明当初作者确实是以TRPG的背景去写就还有讨论的空间,今天护航者平白生出个自我认为就可以绕过板规3-3吗?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22 12:59:00
问题在于 TED781120的护航法是"哥杀剧情中没有该段剧情"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8-11-22 13:00:00
当然能够把板规修得更完整是一件好事啦但我实在不觉得之前的3-3会无法处理这个问题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22 13:01:00
龙鸟喜欢哥杀,喜欢TRPG 所以判无违规这篇公告文我觉得有盲点就是 先判无违规等到大量的模仿文出现后 觉得有违规就全改判违规.简单来说就是 钓鱼执法.按这篇公告的说法,只要板主先判无违规然后大量出现模仿文再改判全威规 最后以"不溯及既往全部不处分"更何况,即使哥杀是受TRPG影响.但最终不是还要看规则书TED781120的"TRPG玩家经验"可以证明是作者的"TRPG经验"吗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8-11-22 13:08:00
而且再看了一下,我有点不太了解这“决议”是属于“之前案件尚未判定(包括TED重审)”的判决案还是“新板规的修正案”,如果是前者那就没有溯及既往的问题,但如果是后者,代表之前的都属于无违规那么自然不能溯及既往,可是很奇怪的,前述的理由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22 13:11:00
全混在一起,自然大家都解套了.很明显就是要死就是全死 要放就是全放.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8-11-22 13:12:00
都是以旧板板规写出来的呀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22 13:12:00
甚至龙鸟在最初都公开护航TED这种没有出现过的剧情.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8-11-22 13:13:00
而且第一段就说了,TRPG并非作品本身那不就是作品中真的没出现的东西?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8-11-22 13:14:00
甚至TED781120那篇直接承认"等同名规则书出来"才是真的这句话不就证明了他的发言全都是"原作没有出现的东西"?
作者: yys310 (有水当思无水之苦)   2018-11-22 14:01:00
洒花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8-11-22 14:31:00
前三段不是说TED自认有关但后来决议判定无关吗?
作者: Tzarevitch (玼瑕)   2018-11-22 14:34:00
只提版主群决议在后,不说龙鸟带头放水在前。TRPG就不是作品本身并不难判断不难裁定,应要绕圈子把原本版规硬戳个洞再补回去,也不肯承认当初就是违规护                   硬航以及裁断有问题。
作者: smallfrog22 (蛙)   2018-11-22 15:35:00
至少版主群后续讨论结果可接受 帮推其实这篇就承认最初的判决判错了 但后续处理的确蛮棘手的
作者: chiuming23 (昭明)   2018-11-22 17:20:00
就像有人吐SAO,也不能护航“啊YY作本来就这种套路”我也是哥杀粉,在西洽我绝对会反驳,但这里就漫吐啊
作者: safy (Ty)   2018-11-22 17:41:00
动画并未介绍TRPG, 而TRPG是一个统整桌上型RPG的称呼也因此TRPG并不代表特定的作品, 故无法产生所谓的连结性作品中既无TRPG说明, 且TRPG不产生联结性的前提下自然部会有所谓谁是谁的衍生作品或是周边的概念存在当然, 作品的原作者如果已经有提出一套哥杀专用的TRPG也应当是用作者设定的TRPG作为周边进行护航才是正确的简短说: 作者说的算, 没说就不当存在
作者: stardust1224 (咪咪喵喵咪)   2018-11-22 19:55:00
反正以后再出这类事情我们可以知道正义将得到伸张
作者: yiao (嶢)   2018-11-23 03:08:00
YY作本来就这种套路←算护航吗 我指没搭别句 不就认同槽点
作者: b150427 (銀杏鹿尾)   2018-11-23 03:25:00
楼上,我觉得是呀?算大绝吧
作者: sumwind (我来看热闹的)   2018-11-23 07:59:00
我也觉的算大绝,本来两个字就是在否定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8-11-23 09:31:00
还是要看上下文吧 如果某震古烁今的神作被吐嘈成渣那最后谁补一句YY作套路 就纯属群殴完后的补踹两脚
作者: Hellery (神ナツキ)   2018-11-23 09:45:00
推认错有勇
作者: yiao (嶢)   2018-11-23 12:26:00
不要乱脑补别句 EX [少年] 富坚又腰痛了 底下推文 富坚本来就常打电动在休刊 ←这样算大绝吗富坚本来就常打电动在休刊 原PO快点习惯吧(大绝)富坚本来就常打电动在休刊 有什么好吐的(大绝)富坚本来就常打电动在休刊 但他画得确实不错(回避槽点)富坚本来就常打电动在休刊 人家有出刊就要感谢了好吗(大绝)就说了不要自行脑补别句了 呵呵
作者: kirbycopy (铁面骑士)   2018-11-23 13:32:00
富坚本来就常打电动在休刊 所以腰痛活该
作者: sumwind (我来看热闹的)   2018-11-23 14:18:00
不用补别句,那句本身就有问题,想一想正常对话就好富坚本来就常打电动在休刊,富坚常打电动在休刊
作者: jojojen (JJJ)   2018-11-23 14:25:00
每次岸本来 就常打电动在休刊
作者: sumwind (我来看热闹的)   2018-11-23 14:25:00
记得以前读书时,"本来"是不认同现在提出的话题,无意义认为现在这话题多此一举,当然有可能我老师教错
作者: jojojen (JJJ)   2018-11-23 14:29:00
富坚本来就常打电动在休刊 直到他膝盖中了一箭
作者: sumwind (我来看热闹的)   2018-11-23 14:37:00
楼上那句漂亮,膝盖中一箭这个梗漂亮
作者: d58974 (Hao)   2018-11-23 14:40:00
腰痛的话不是应该是腰椎中了一箭吗XD
作者: b150427 (銀杏鹿尾)   2018-11-23 15:14:00
直接瘫痪XDDDD
作者: jojojen (JJJ)   2018-11-23 15:19:00
对耶 腰椎中箭就直接瘫痪只能完结了吧XD
作者: enjoytbook (en)   2018-11-23 19:00:00
如何算钓鱼执法,那是反串抗议好吗…
作者: manuscript (手抄本)   2018-11-24 11:38:00
把“本来”删掉就safe了吧
作者: acsre (阿白)   2018-11-24 13:50:00
不可不谓...不违反 行文搞到三重否定实在满令人无言的多加了一次否定让整句的意思都颠倒了 不可谓不违反才对
作者: yiao (嶢)   2018-11-24 15:39:00
本来叫不认同 真有趣 你本来就是男生 怎么翻译各位不用看前后文就可以凭单句判断 国文造旨很好不管你怎么说 我还是认为 你本来就是男生
作者: Darius (阿美烘焙)   2018-11-24 17:29:00
不可不谓本次事件不违反......你是要公投逆?
作者: sumwind (我来看热闹的)   2018-11-24 18:58:00
“本来”在回话是不认同现在话题,认为现在话题无意义,现在是你在问回话,“本来是男生”你用在发起话题还是回话,发起没问题,回话你解答了,看看你最后两句
作者: b150427 (銀杏鹿尾)   2018-11-25 18:12:00
十个酸人国文造诣不好的,好像有九个都会写错字ㄟ
作者: kevin751231   2018-11-26 13:54:00
再啦干
作者: chiuming23 (昭明)   2018-11-26 14:10:00
身为yy套路乱源,我要澄清一下,意思是不能用这句""护航"""。就如版规禁止比烂护航,但比烂吐嘈可以。不用争什么正面否定,一定要看前文后理,因为版主就是看整篇文章的立场来判的哥杀作者只会抄TRPG,吃相难看->吐嘈O这段是抄TRPG的,不是作者的锅->护航X我只是个擅于揣测上意的小版友啦,有错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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