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LOL版主samhou6之改判

楼主: a3225737 (Hong/轟哥/Hsiaoboyo)   2017-06-21 22:36:19
两案合并裁决
主旨:请版主取消改判、并对板规D1进行文字上之补充
申诉人认为"特定符合LOL点的人物"(即本篇所称之统神)有出现在其中
应符合板规D1之要件
整部影片138秒仅8秒有出现"特定符合LOL点的人物"且并没有露脸
当然,没露脸不代表他没出现在影片
但就整部影片来说
"特定符合LOL点的人物"仅仅出现几秒,符合D1的程度并不高
(以上采取前s小组长之判决:维持版主原判)
一部分问题可能在于板规D1并没有写这么细
(这部分也很难去明定说要出现多久才符合,可能要case by case)
组务认为版主群未来可以考虑以严重区分不同的处分天数
(板规11页有写板主均有权依个案严重程度予以刑期之加倍或减量)
完全没有"特定符合LOL点的人物"与"特定符合LOL点的人物"出现仅几秒
多少有程度上的区别
D1【完全不符合讨论区主题的文章】
内文及标题与本讨论板无关之文章。
就前面所解释
申诉人认为影片有"特定符合LOL点的人物"出现所以有LOL点
但是版主觉得符合程度不高(有出现但是时间过少且没露脸)
这个在于D1"完全不符合"之用词,所以才建议应有一个介于两者之间的处分(用词)
(你有符合,但是太少了,所以仅给你XX天之禁言)
申诉人可能觉得我明明就有出现特定人物,只是比较少
为什么把他跟完全不符合的人接受相同之处分
改判加重的部分
本案在组务进行申诉中
改变判决结果可能会衍生出其他案子
(申诉同一案的改判,可能有违反申诉规则的疑虑)
对判决的更改应在组务之答辩中进行,而非单独于看板进行
故请版主取消本改判
本案作结
※ 引述《pzboy (大头)》之铭言:
: 申诉人: pzboy
: 被申诉人: samhou6
: 看板/群组: LOL
: 申诉诉求: 改判理由不当,要求撤销加倍水桶处分
: 申诉内容:
: 第一点、
: samhou6版主在本人4/24于组务版回复之后
: 请见 #1O_KmoOw (Sub_Strategy)
: 居然擅自节录其中部分内容,曲解本人的意思,有断章取义之嫌
: 吾人至今不甚理解到底是根据怎样的逻辑才能判定我恶意违规
: 改判水桶公告请见[证01]
: 其中改判理由写道:
: ‘蓄意贴出 仅数秒无脸人士有关LOL
: 且 主角非LOL相关人士之影片’
: 请小组长回去看看我回复samhou6的原文 #1O_KmoOw (Sub_Strategy)
: 我明确地表达我在发文当时确实知晓统神有出现在影片之中
: 统神是LOL点 所以我当下认为该文章是可以PO在板上的 不会违规
: 请问 本人pzboy‘蓄意贴出与LOL版旨有关的统神的相关文章’ 违规点在哪里?
: 我在发文时刻意找一个符合版旨的影片并发布
: 竟然被曲解成刻意违规??
: 本人实在不能理解samhou6的逻辑,更不能认同此改判理由
: 有请小组长要求samhou6版主收回此改判
: 第二点、
: 在先前本人的申诉案尚未结案之前
: 被申诉人,也就是samhou6版主
: 应静候小组长相关答复,再依规定视状况作出是否改判的决定
: 然后就本事件而言,情况并非如此
: samhou6 居然擅自将原水桶结果改判
: 案件还在小组长这边审理,你居然擅自做出改判?
: 请问这是版主直接凌驾于该组小组长的表现吗?
: 我认为这在程序上是完全不具正当性的
: 有请s91812小组长说明之
: 本人再次请求小组长要求samhou6版主收回此改判
: 在改判公告发出之后,我也有寄沟通信给两位 请见[证02]
: 要求两位说明,但至今未有回应
: 我认为对于改判的不服以及最初判决的不服算是两件事
: 因此我在这边再次提出另外的申诉,而不仅止于寄沟通信给两位
: 在这边跟上次一样,我给小组长72小时时限之内回复
: 若有需要延长,请及早告知我,不要让我痴痴地等待
: 我实在没有那么多时间跟你耗
: 若您只有周末可以处理案件,您大可明讲。
: 文末跟小组长提一件事 根据我4/28至群组版申诉的结果
: 群组长表示现在群组长并无权处理板主行使看板文章管理权之申诉
: 也就是说,若我不满您维持samhou6版主原判的结果,并不能向群组板申请裁决
: 所以往后若是您的判决仍不能充分说明维持原判的理由
: 我将会继续提出反驳你的论点,在组务版上
: 提到您心服口服,作出撤销水桶为止
: 即使少了上面一层的申诉管道,我也不会轻言放弃争取我个人的权益
: 当然还是有一种情况会上诉至群组版
: 就是您超过时限不处理、刻意延宕案情之时
: 根据群组规规定 小组长有所谓的 看板监督权
: 若您未能善尽职责 妥善处理小组内的申诉案件
: 表示您行使看板监督权有问题
: 我是可以依规定作出申诉的 相关规定请见 #1CLXxDNX (SYSOP)
: 因此若您持续超过时限不处理,妨碍组务版正常运作时
: 我是可以向群组申诉小组长渎职的哦 到时休怪我没有提醒你
: 最后给您温馨提醒
: 您还有 #1O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