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LOL版主rainnawind未回应信件

楼主: johnnyjaiu (人若犯我 加倍奉还)   2016-08-04 21:32:41
※ 引述《s91812 (刀颖[刀X])》之铭言:
: ※ 引述《johnnyjaiu (人若犯我 加倍奉还)》之铭言:
: : 申诉人:johnnyjaiu
: : 被申诉人:rainnawind
: : 事由:对于交易文是否可贩售物品一事,站内信询问rainnawind版主,
: : rainnawind版主站内信已读,但已逾期一周以上未回应。
: : 诉求:请rainnawind版主回复问题,并对未回复一事做解释。
: : 法源依据:战略高手群组组务板 板规&申诉规章
: : A.[申诉]
: : a. 所有申诉提出前,必须先与该板板主沟通,
: : 对板主解释不服或板主一周以上不理会,
: : 或是在小组长裁决后仍不服,
: : 才得以提出申诉,并须提出完整之沟通过程及事件相关文章,
: : 资料如有阙漏则不予受理。
: : (看板文章请用F转寄至信箱备份,再用X转寄至看板,
: : 若有修文痕迹且有假造证据的疑虑时,该证据将不被采信。)
: : 沟通资料:见下篇转录文章。
: 很抱歉,组规、站规这边并无强制规定版主一定得回答版友信件的义务
: 这部分无法可据.
: 烦请johnnyjaiu详阅lol板板规.
: 申诉部分仅针对遭禁言、文章删除...等影响使用者本身权益者使用
: 检举案驳回
s91812小组长您好:
依照ComGame-Plan站规
===============================引 述 开 始=====================================
【精华文章】 ◆ 站规 看板《ComGame-Plan》
编号 标 题 编 选 日 期
● 2. ◇ [公告]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条文版) ganbaday [04/07/13]
第三编 申诉程序
第十三条(得申诉事项)
本规则所称申诉,谓使用者针对下列事项,表达其意见:
一、违规行为之检举。
二、对于违规行为认定权人之认定或处分不服者。
三、对于板主或小组长管理之建议。
四、其他对于本站之建议。
===============================引 述 结 束======================================
申诉案并非小组长所说:
“申诉部分仅针对遭禁言、文章删除...等影响使用者本身权益者使用”
另,依照其上条文
===============================引 述 开 始======================================
第四章 对于板主或小组长管理之建议
第二十五条(得提出建议事项之范围)
使用者对于板主或小组长关于下列事项之管理,得依本规则提出建议:
一、板规或群组规范之内容。
二、精华区及进板画面之编辑。
三、其他影响一般使用者之看板使用权利者。
================================引 述 结 束=====================================
我希望LOL版主rainnawind回信的原因,是由于LOL版以下版规:
================================引 述 开 始=====================================
◎ B项板规,水桶二十天。[本项处份可视情节于文章自删后追究违规责任。]
B4【交易文、广告文】
发表任何非LoL游戏或职业电竞队相关周边产品之交易请求或内容宣传者。
================================引 述 结 束=====================================
我的电竞耳机是罗技,而罗技是LOL战队J-Team的代言产品,
我想在发文前,寻求LOL版主rainnawind的确认,是否可以发文。
因为交易文如果发错的话,我发文者,是会追究文章自删后的违规责任。
水桶二十天不是个小数目,我认为这是很充份的理由询问LOL版主rainnawind。
如果不问而随意发文的话,被水桶是会影响使用者本身权益,并非不会影响。
检举并非我的本意,而是希望版主群能对于有问题的版友们,特别是针对版规部分,
能够回答使用者,使版友不会误触版规。
版主虽然没有回信义务,但有管版义务。
我认为假如版主不回复版友对于版规的问题的话,不教而杀谓之虐。
恳请小组长处理,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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