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啊,当版主要有点法治观念,
不要在那乱搞一通......
你怀疑我是分身,水桶期间又发文,
但苦无证据,所以送多重ID,希望拿到证据后将我水桶,
OK,这很合理,我可以配合调查。
但今天我“已经”被水桶,
等于你们自由心证我是分身,未审先判给我处分了,
然后现在又来检举多重ID,不觉得很莫名其妙吗?
好比杀人犯一定是先找到证据,然后才枪毙他,
结果你们现在先把人枪毙了,然后再开始找证据,
不觉得顺序根本搞错了吗?
所以你要查我多重ID,那麻烦先解除我水桶,
如果你不愿意解除我水桶,那我也不知道回应什么,
反正结果我还是被桶,有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