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对LoL板主xicco判决不服

楼主: AikawaJyun (死色真红)   2014-03-24 17:46:29
1. 检举人:Aikawajyun
2. 被检举人/看板:xicco / LOL
3. 检举事由:
C1【引战】
具有挑衅引战问题的语气与语意,或具造成板面秩序争议之事实的发言行为。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为:
以恶意口吻挑起战火之挑衅发言语气;
涉嫌性别骚扰或歧视之发言;与事实相违或前后不一之反串发言;
将游戏中,或他板,或其他可举证不限本板之私人旧仇恩怨,于本板板面继续争执者;
蒐集他人具争议性之本板板内推文作为签名档以讽刺者;
对人不对事或因Elo废人言的反对意见(*注)等行为者。
语气或发言行为游走板规边缘,虽未踩线但可见其意图诱使他人触法之争议发言,
其子项之违规者,除应负本项[C1]违规刑责以外,
另增加其余判定遭诱使触法之违规者的水桶时间总和。
具不雅或有其争议性质或事实的签名档、使用者暱称、ID
其发文皆视为内文违规处理。
此板规为板主群主观判定。
*注:嘘文这个动作,视为反对意见之行为。
C2【人身攻击、口气恶劣、谩骂】
对个人或特定群体的人格、动机、地位、阶级或处境等之冷嘲热讽,
或言语攻击行为(并非对于文章的评论)。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为:
发言以反讽暗讽等方式,中伤他人之发言行为;
发言针对如宗教/人种/国籍/战队之类等特定团体,进行嘲讽歧视等言论攻击行为;
发言出现三字经或脏字等不雅字眼,语言攻击情形明显且严重者;
其他以各种谐音暗喻或挖空格,但其发言所指具可辨识性之攻击性发言者视同违规;
发言针对个人,虽未出现脏字,但对人不对事具攻击嫌疑者,则依告诉乃论原则处理。
具不雅或有其争议性质或事实的签名档、使用者暱称、ID
其发文皆视为内文违规处理。
此板规为板主群主观判定。
文章代码(AID): #1JBKmA6Q (LoL) [ptt.cc] [公告] 多人水桶公告
文章网址: http://www.ptt.cc/bbs/LoL/M.1395477514.A.19A.html
LOL板新上任板主于3/22此篇公告中

#1JB2Q0rG
嘘 AikawaJyun :金银这里常常有这种雷包来闹 03/21 21:29
嘘 pigmimicat :抱歉,双排都是废物 03/21 20:09
C1 15天
此种理由水桶我。
先是寄信跟此板主xicco反映,我认为他是避重就轻用以拖时间,毕竟只桶15天,
拖一下就过去,内容毫无针对判决之合理做提及。
之后我已寄信给另一位原板主po11po111表达希望改判,但至今仍毫无反应,
因此在这里直接以当时寄给po11po11信之内容为主,加以其余论述以答辩:
关于xicco判决我水桶
我对于他给我的水桶理由无法接受
解释仅为"视为对#1JB2Q0rG原作者之谩骂"
而本次检举者为发文作者
有几个问题
第一个 程序问题
如果真的是谩骂 应该判C2 如何会判C1?
第二个
发文之作者 此篇文章为心得文
其评价争议甚大
有推也有嘘
其在检举板附的理由为:"在人家的心得文乱"
格式也不正确
其发之心得文 在本人看来实属荒谬且误导
其检举之实际目的也不明 不但没附相关检举板规
明显只是因为心情不好被嘘才检举本人
第三个
我用"雷包"的措辞,对照完整语句"金银这里常常有这种雷包来闹"
意谓采用此种出装的雷包
本人认为
"雷包"一词是我下的评价,本人认为无任何谩骂成分,专指雷人之玩家
这种雷包,指的是"采用此种雷人出装之雷人玩家"
因此
绝无谩骂原作者之可能 顶多只能说明我对于原作者之神观念采取"你是来闹的"的态度
第四个
本人之前与xicco有过嫌隙
我认为xicco在此案 定案证据不足 板规引用又失当
却敢于直接速审下定判决
有滥权报复之嫌
在LOL_picket之检举文
文章代码(AID): #1JB43n-r (LoL_Picket) [ptt.cc] [检举] #1JB2Q0rG
内文里的签名档也明显提到
请检举人依照此格式进行检举,格式错误者板务方将不进行判定。
若有过去类似案例,可提供相关纪录,加速判决进行,同时降低误判率。
底下xicco之推文竟然是
推 xicco :格式错误,下次请注意 两者均c1处理 03/22 16:13
这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处理程序错误丛生,漏洞百出,
不但不以既有的章法否决此检举,也不以明确而公正的板规判断其适用
而是直接以一个莫须有的C1直接判定入桶
虽然我不愿意这样想,但种种的处理方式令我不禁感觉到
,此位版主真的如此的想桶本人而后快吗?
本人十分不苟同xicco此次虚伪、饱含偏见且视板规和程序形同虚设的处置方法
在此申诉
4. 举证 (如有需要):如下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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