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azijn (oh yes)》之铭言:
: 1. 检举人:qazijn
: 2. 被检举人/看板:asdlkjfgh / LOL
: 3. 检举事由:
: 本人检举 po11po11
: 利用公告讨论版务(案件审理时删文请小组长要求版主转录证据)
: 并帮asdlkjfgh拉票 进行反对罢免
: asdlkjfgh版主身为关系人
: 竟无利益回避 迳自审理案件(附件一)
: 请小组长给予裁罚
既然该检举系针对 po11po11 板主于板上的发言,故要求 po11po11 板主回避尚属合理。
但该检举并非针对 asdlkjfgh 板主,我不认为有要求 asdlkjfgh 板主回避判决的必要。
如果你认为 asdlkjfgh 板主应回避判决,请先就请求回避判决的部份与板主沟通。
本案未提出完整之沟通过程,不符申诉之要件,申诉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