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TOS的jerry11006退文及水桶

楼主: jerry11006 (_"_)   2014-06-22 23:27:58
※ 引述《Judicial5566 (五五六六得第一)》之铭言:
: 请问你明明有上站
: 为何不处理rehtie造谣??
c. 误导
发表、转载、散布不实言论之文章,且有误导之可能,推嘘文亦同,
若为文章则原文删除
注:此条板规为,单篇文章为五人检举即受理
检举人请简述理由以便板工参酌,情节重大者版主得以介入处理。
五人检举期限为从文章发出后的48小时内累积满5人。
: ※ 引述《jerry11006 ( ̄︶ ̄)》之铭言:
: : 根据组规
: : 2. 使用组务板时,请使用下列文章分类、格式及相关规定:
: : A.[申诉]
: : a. 所有申诉提出前,必须先与该板板主沟通,
: : 对板主解释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不理会,
: : 才得以提出申诉,并须提出完整之沟通过程及事件相关文章,
: : 资料如有阙漏则不予受理。
: : 证据见下一篇转文。
: 证明我有寄信啊
: 也对你的解释不服
你寄的这封信 是在我回应你之前
拒绝与板主沟通,就跨级跳到组务来,就是违反申诉的流程。
根据 组规 2.A.a 及 Tos板规九
九. 水桶期限到将会自动解除,若对判决有意见者,得来信与版主申诉,
若对版主群判决解释仍不满意者,才可至组务板向小组长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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