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Tos板主jerry11006恣意增设板规

楼主: f7504261 (麻雀向前冲)   2014-05-18 16:46:20
然则,实际上有几个问题
1. 现行板规有‘藐视公告桶三天’吗?很显然没有。
2. 增修板规是否需要公告? 我的看法是要公告,而妳并没有公告。
我能理解板主群欲快速平息板上风波的心意,
但是板规没有的,你不能做,
没有公告的推文,同样也不是板规。
3. 所以假设没有公告的板规根本不算板规,自然板规就没有这条,
所以桶三天并不适宜。
4. 闹板有闹板的桶法,你桶闹板我绝无话可说,
问题就在于你用‘藐视公告’这理由,而且根本没有公告要增修临时板规,
也没有缓冲期; (如果七分钟算缓冲,那我也无话可说)
我从头到尾care的是板主扩权(我不敢说滥权)将推文变成具有公告效力。
你用闹板处置可以,但在我看来现行板规就是没有‘藐视公告桶三天’。
我从头到尾要强调的其实是这件事情。
不然以后妳想的话直接在置底检举区推文说‘空泛文一律退文’就好了啊?
程序正义问题,我认为是重中之重,
没有经过‘公告’的罚则或临时规定,不能当作处罚人的依据。
以上,直接回一篇,之后如果小组长没有要求本人答辩,
本人不再回应此系列文,以免占了板面或浪费资源。
感谢小组长及jerry11006板主的辛苦。
※ 引述《jerry11006 ()》之铭言:
: 根据
: 十. 版主群可视需求增修板规,或对板规做出注解或额外解释,其效力视同板规。
: 且当时为特殊时期,闹板群众众多。
: 而该检举区本为提供检举/建议之用途,并非发泄or闲聊之地。
: 推文仅为提醒,但实际上板规亦可使用【闹板】作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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