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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iefish5566 (死鱼56)
标题: 申诉永久水桶案
时间: Wed Feb 12 20:05:14 2014
一项一项来
案一二三四五六注记处各种恶意揣测
特别是被人身攻击检举 还要被板主以“胁迫”等字眼抹黑
真是令人大开眼界
不过这些不是重点
违规事项引用下三条板规
一. 违反以下板规,依情节轻重程度给予警告,或7~28天水桶,
情节重大者文章砍除并斟酌给予劣文。精华区留底
1. 挑衅、吵架、人身攻击、刻意引发笔战、闹板(刻意讨嘘等)
注:此条板规为仅接受当事人检举,群嘲部份,单篇文章为五人检举即受理
检举人请简述理由以便板工参酌,情节重大者版主得以介入处理。
五人检举期限为从文章发出后的48小时内累积满5人。
三.明知故犯、恶意违规者,水桶期依规定四倍+劣退
累犯者永久水桶+劣退
十.版主群可视需求增修板规,或对板规做出注解或额外解释,其效力视同板规
根据你的闹板定义
影响板务遂行、公众板面影响、恶意造成板友论战钓鱼等等
影响板务遂行这条真是莫名其妙
所有检举人都影响了板务 所有检举过的人闹板桶一桶好了
噢 板主四人对板务进行的影响绝对是全板最大的
应该没有异议吧
公众版面影响 只要你推过一段文字 发过一篇文章
你就对这板面有了影响
特别影响最大的就是板主
照这样看来板主简直是闹板集团啊
我几乎所有发言都是在板规下方检举区
做出合乎板规的检举
部分板友对我检举不满来挑衅反而是我的错就是了
这论点就和认为女人被强奸是因为穿太露一样
不检讨蓄意攻击的板友
反而检讨依据板规检举的人?
何来钓鱼之有?何来恶意之有?
更别提该公告自己下面就提了板主们也曾造成板友论战
相同标准判决好吗?四人闹板集团
所谓累犯永久水桶更是好笑
请问哪一篇公告在今天之前判过我违反任何一项板规的?
就算不提我本来就没违反板规
退一万步说 就算违反也只是初犯
第十条则是荒谬至极
本篇没有增修板规
我可以理解你是在做出注解或额外解释
但是注解额外解释总要有原本板规为文本加以发展
总不能解释三人检举制说3=8所以未满八人不受理吧?
对我的水桶离板规一和三都有一大段距离
就别拿这条当万灵丹啦
请立刻解除本人之冤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