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呢 这个部分确实有点麻烦
其实本案在先前hong版主发水桶公告文就结案了
我先前其实有提过 该案状况在本版修正版规要件后 其实不完全符合要件
处于要处理也可以 不处理也可以的特殊状况
虽说您提到该处置该版友多数版友都支持 但这不是支不支持的问题
本站及本版实属法治 本国也属法治社会 因此所有违规后限制行为的处置
仍本于版规/组规/站规是否有规范到
当然先前我其实确实是有意去修正版规的
无奈实务上仍受限于生活及本版还是热门时的种种规定
实际上本版修法及违规都是应该经过充分合议过后才能进行
当然你说现在冷门了 没什么人了 要不要放宽版规对于水桶的种种限制
我认为是有讨论空间的
其实最初在你反应这问题的时候 我跟hong版主就有讨论过几次
那个当下我确实是比较积极去处理这件事情
但我觉得 版务分工是这个样子...
我已经很认真积极的去回应你的问题
也有努力的在本版的版务版想要跟另一位版主讨论这事情
甚至我也主动去LINE他了 我们也讨论了应该要修正版规
可无奈这件事情不应该是我一个人要处理完全部的事情
所以 这件事情最终是不了了之了
当然确实工作繁忙 我在那阵子的积极处理后 就逐渐又进入没空状态了
一直到hong版主终于自己在未经过正常程序的状况下
处理了这件事情 发了水桶文 但实务上他其实应该要经过版务版我的附议后才能发
总之 版务运作上的沟通确实呈现了一些潜在的问题
这我并不否认 这边是我个人比较抱歉的地方
其他我认为我已经尽我的全力了 包含在组务版回复这些问题
去联系另外一位版主等
至于未尽之事 如版规的修订...等 也只能希望可以找个帮手帮忙撰写一下
maybe 又要靠我来build 一只AI agent了吧 哈 抱歉 我这是有点职业病了
时间有限啦 每个人都要有自己的分工 才有可能完成一件大事
我不可能一个人完成所有事情的。
好, 回归到这题... 我最多能再帮忙做的是... 帮忙就现有证据送多重分身查询
这件事情我最慢这个周末会处理 当然也许等等就处理掉了
whatever... 但我明天六点的高铁出差...5点起床.. 现在其实又该睡了。
专案期末结案实在分身乏术 如果不是组务寄信 我其实不会注意到这件事
至于为什么不能处理?
因为在不修版规的状况下,我可以很坦言的说那位版友其实没有违规
如果他真的如你所说是假28 那很抱歉 他一直都游走在法律边缘玩文字游戏
老实说我对hong上次桶他用的法条是有意见的
懂法律的会知道我在说什么 时间的关系我就不详细解释了
简单来说就是要件问题跟程序问题
那我也很坦白地跟你说 我自己认真去查过他的IP证据 至少公开我能查的部分
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他是假28
不然按照本版连坐法则 他是可以永桶的
问题就 没有证据 但你说送站务是不是能查出更多证据
我持保留态度 如组长跟我所言 其实被抓分身的机率应该很低
总之 这是我仓促之下简短的回复 恩... 这样也能叫做简短...
也可以看出我平常多认真在处理这些事了
我一个同事曾跟我说 她觉得我要学习怎样做事70分就好
不要总是要追求90分 这个我还在努力 目前大概只追求个80分吧
另外, 10月的信我并未收到, 您只有寄给hong版主
但hong版主未将该信转于本版版务版 也未曾LINE我
至于LINE纪录的部分 碍于个人隐私 如组务有需要查证我可以私下提供
但那是因为组务在本站算我上级 我可以在符合特定规范下
可以提供仅有公务讨论的讯息
至于我对本站是没有义务提供站外资讯的 这点还请各版友见谅
以上,是对本次申诉的暂时答复,剩余未尽之事
等周末空闲再来处理了,我也基本符合了组务寄信给我,三天内处理的条件了
至于该版友在水桶公告后 并未再寄信给我
该案自动当成结案 寄信给hong版主那要他有转出有处理我才有办法接手
否则我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又该怎处理?
那至于那些证据 我只能说 如果程序跟法条及要件来看 并没有违规
要处理就要修法 要修法就要我有时间 或者我就一点一点做吧
如果另一位版主也没空处理修法一案的话
至于为什么没有违规的判决文 我周末可以生给你
但你要说他有违规 也可以 这你要看从哪个角度去看
所以才说这件事情很麻烦 需要合议 游走在各种法律漏洞的边缘
要怪也许只能怪当初为何要多修那法 增加该法条要件
但在修法前是有大量版友曾经抱怨过该法条为版皇法条
版主说的算 版主说你引战就引战 说你挑衅就挑衅
所以才有那么谨慎的修法跟要件呈述
先这样
敬祝 顺心
版务
r5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