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agle1234 (宥宥沉思)》之铭言:
: ※ 引述《IntoHebe (进入喜逼)》之铭言:
: : ※ 引述《eagle1234 (宥宥沉思)》之铭言:
: : : 既然是申诉禁言判决,我就只针对禁言判决回复了。
: : : 此次判决针对的是intohebe将板友ivano的帐号公开,并于文中详细列出他是如何透
: 过go
: : : ogle该板友帐号名称及外挂之关键字一同搜寻。
: : (回文时显示你文章都没分行 我超级难回 = =)
: : 所以说我到底散布了他什么个人讯息 ?
: : 游戏帐号跟ptt id到底泄漏了什么个人资讯 ?
: : 版主你完全回避了这两个问题
: 你贴了很多条文,但我也有看到类似解释如下
: http://www.davinci.idv.tw/index.php?page=news&action=detail&type=12&uid=395
: 这篇文章中提到
: 2. 同条第(2)项则规定“‘个人资料’系指与资料当事人有关之任何资讯。”('personal
: data' means any information relating to a data subject.)。
: 上述草案第4条第(1)项即是在说明,当某特定人被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区别类个人资料”
: 从群体中区别出来时,该特定人便成为“资料当事人”;第(2)项则是规范任何与“资料
: 当事人”有关的资讯,均构成该“资料当事人”的“资讯类个人资料”。
: 板友的帐号名称是否已足够构成可将特定人从群体中区别的“区别类个人资料”
: 就只能请小组长或是比较懂这块的专家帮忙判断
: 我就不再多做法律条文上的解释了
1.版主可以自己去看在reddit或其他欧洲人讨论区有多少人在张贴公开游戏帐号
你识别性用在这里相信连欧洲人都会觉得太扯 无限上纲
2.版主你自己贴的那篇都讲了 那是欧盟的提出的定义 我国并没有做这样的规范
那篇只是建议 版主该贴的是"我国"有没有游戏帐号等于个人资讯的条文
或判例 否则我随便引述一个新几内亚的法律条文 版主也要照做 ?
: : : 会判此板友意图散播他人资讯是因为我认为他不只公布了该板友帐号名称,还告诉板友
: : : 如何搜寻(透过帮你google关键字之动画),有意引导其他板友也去做搜寻与ivano
: 有关
: : : 之个人讯息的动作。
: : 版主一开始说是有意散播 现在又变成有意引导 这差别之巨大 版主分不清楚吗 ?
: : 所以说我的水桶理由又变了 !?
: : 水桶理由从
: : 我散布ivano个人资讯(公告)→我把帐号与外挂做连结(申诉信)→我有意引导版友去搜寻
: : ivano个人资讯(组务)
: : 版主你自己看看这个过程离不离谱 ...
: 禁言理由从开始到现在就是同一条
: - 意图散播他人的个人资讯
: 这边说的“引导板友”部分是在进一步解释你的意图
: 而非改变理由
版主主体客体的逻辑你搞不清楚吗 而且意图散布跟意图引导已经是两种不同意图
这是版主曾在板上发过的公会招生文
在本版文章 #1IYXJ3c1 (PathofExile) 中 可以得到以下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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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agle1234 (宥宥沉思) 看板 PathofExile
标题 [互动] 公会再次收人
时间 Mon Nov 18 21:23:12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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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以下开放推文报名!
请推 [游戏帐号] / [IGN]
推 eagle1234: la_eagle105 / ReaY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