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关于判决轻重是否可以再调整(RO版)

楼主: yuton (油桶)   2016-11-04 09:20:50
不知道当事人能不能回应,抗告一下
首先先说一下有寄站内信跟版主沟通过了
不过版主还是认为我这句话是触犯该版规的"提及特性与成果"
如果站务觉得需要我再把沟通过程贴上来
不过大致上内容跟我下面说的差不多
: 当初那个被抄的仿正服 EXP*2 月费50的样子
: yuton->->提及特性与成果
: 别的不说 x服至少会抓外挂XD
: 问题:
: 1.这四位版友的发言是否违反RO版规七.3?
其他三位我就不说,毕竟这本来就是要当事人自己抗告的
首先特性和成果意思应该是指
私服有的东西但是官方没有,或者是私服和官方的设定有不同之处才算特性成果吧
我这句话只是在反讽官方没在抓外挂而已
更何况抓外挂本来就是官方的职责
综观日本服(JRO)、国际服(IRO)本来就都有在抓外挂
结果说我提及私服特性根本就太牵强了吧
以版主的逻辑思考
这样以后是否提其JRO和IRO会抓外挂也要一并水桶??
因为这是台湾服(TwRO)办不到的事
如果觉得私服抓外挂而TwRO不抓外挂是一种特性
OK,我服气,PTT认证的台湾官方不抓外挂
我知道版主和站方很辛苦,但是不觉得...用这种标准水桶也太奇怪了
当然我不会说什么看那篇文章比我夸张的推文都有为什么不桶他们
毕竟不法的平等本来就是不得主张
但是版主在执行版规不是更应该严谨一点
而非有人检举就执行版规,应该要思考是否真的触及该版规吧
更何况该条规定的意旨应是在避免版众宣导私服
反讽官方不抓外挂等同于说我宣导私服的话
这样岂不等同于另类文字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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