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G_Online(线上游戏群组)组规 5/27

楼主: talk520 (透可520)   2015-03-30 22:13:50
一、发文主旨
(1) 本板仅受理关于 线上游戏群组 小组内之各项申请、申诉以及建议事项,
发表无关看板板务、广告文,最重可予退文处分。
(2) 本板板规和小组组规未尽事宜,由战略高手群组组规和站规规范之。
二、申请流程
(1) [申请新板、看板性质更动]
  申请新板需依群组组规规定,进行连署后于本板提出申请。
   看板性质变动则需检附申请理由,提出申请。
发起连署必须符合以下规定,否则无效
1.发起人由板主亲自提出,最多三人,须注册满半年、上站200次、
文章200篇以上。
2.详述申请理由,例如创板目的、治板理念、看板方向等。
3.英文板名不能有"."只能用"-"或"_",也不能是数字开头,请依看板性质命名。
(2) [新增板主]
新增之板主须符合登入200且发表200之限制。
  1.无板主状态下,需依组规于 ComGame-New 进行连署,
    而后于本板提出申请。 
战略高手 游戏, 数位, 程设
ComGame-Serv 组务 Σ战略高手服务中心
ComGame-New 组务 ◎战略高手群组连署专用看板
连署门槛:有效票 30 人以上,且赞成多于反对。(连署资格与申请人一样)
※投票须详述理由才有效;严禁以多重ID连署,同IP位址皆视为分身ID。
超过门槛后将连署名单转贴至 Sub_GOnline板提出申请,等候审核开板
a.连署至少要7天,且连署截止日后10天内必须提出。
b.申请时有多位板主时,所有板主都要来申请文推文附议。
c.无论人数多寡,小组长、群组长及站长仍有权审核该看板申请是否通过。
d.审核通过就开板,前两个月是试阅期,依经营情况决定是否升为正式看板。
※禁止开设以下类型看板:
交易类、聊天类、外挂讨论、特定厂牌/厂商、反xx/Anti-xx、
网页游戏(只能在网页上玩而不能独立执行的游戏)
  2.有板主状态下,新任板主产生方式若为板上选举结果,需将票
  数统计等文件一并附上。
   若为直接推荐上任,则需大致说明推荐缘由等,并由所有板
   主推文回应赞同后方能上任。
3.冷门板连署困难者,可提出治版理念由小组长审核,
实习一个月并可随时停止试用。
(3) [请辞板主]
请辞板主须由当事人与本板提出申请,若小组长认为为一时
   之冲动,将写信予以慰留。申请无误则予以卸任。
(4) [罢免板主]
   罢免板主需依照群组组规规定,提出罢免连署。
1.申诉者与板主申诉案审理中不能提罢免,必须等案件结束。
2.罢免发起人须符合资格登入200且发表200,于该看板详述罢免理由
供使用者判断,
3.流程:(一经提出有效的罢免案,该板主即不得再行使新增板主的权限。)
a.说明罢免理由,例如板主失职或管理缺失,开启连署。
b.提出罢免者必须三天内在该看板发文告知罢免进行中,
板主要置底罢免通知文。
c.连署结束日后才会以最终票数审核,理由审查会比开板审查严格。
连署门槛依看板人气决定:
一般看板 = 赞成罢免 20 人,且赞成≧反对的两倍
热门看板 = 赞成罢免 50 人,且赞成≧反对的两倍
热门看板指看板人气100以上,取前一周晚上12点整的人气平均为准。
d.罢免案若通过,遭罢免版主半年内不得再申请同一看版之版主;
罢免案若未通过,三个月内不得再对该版主提出罢免案。
三、申诉/检举流程
(1) 申诉需检附被处分文章备份、板主公告、沟通信件记录 (热线水球记录),
    检举需检附相关证明文章、沟通信件记录 (热线水球记录),
本组非常不欢迎未经沟通之申诉/检举文,申诉/检举前请先确实沟通,
未附沟通证据者视为程序不符。
若经该板板主证实未与板主沟通过而迳行申诉/检举,
除不予受理外,判处水桶一周。
(2) 检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转录至本板做为判决依据 (如涉个资可寄给组务),
请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转录,未依此方法而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板主超过 72 小时未回应方可直接提出申诉/检举。
※ 板主未回应达 72 小时即上诉,视为“未与板主沟通”,案件不受理,
水桶一周。
若经小组长查阅,有伪造证据者。将给予退文,水桶三个月。
(3) 板主应保障使用者之发问权,对于使用者之疑问须至少回信一次,
以下项目,板主应于收到组务通知信件日起,三日内进行沟通:
    1.板主超过 72 小时未回应,使用者提出申诉/检举。
2.板主设定申诉/检举人为黑名单,申诉/检举人可直接申诉/检举,
     并于申诉/检举文件载明被黑名单。
使用者应于沟通完成后自行转载沟通信件于组务板上。
(4) 遭永久水桶处分欲上诉者,若有程序不符之情形,组务将退回申诉案,
请使用者与板主再行沟通后,再行上诉。
遭退文处分者,自消退文记录,组务将不再另行判决。
遭退文及水桶处分者,自消退文记录,组务仅判决水桶部分。
(5) 申诉/检举 案相关证据,请转录至组务板后,以大 T 更改文章标题,
格式如下:
[申诉] 不服 Lineage 板主 talk520 水桶之判决
[证据] 不服 Lineage 板主 talk520 水桶之判决 (原文)
[证据] 不服 Lineage 板主 talk520 水桶之判决 (公告)
[证据] 不服 Lineage 板主 talk520 水桶之判决 (信件 / 水球)
[检举] Lineage 板主 talk520 失职
[证据] Lineage 板主 talk520 失职 (文章)
[证据] Lineage 板主 talk520 失职 (信件 / 水球)
如申诉有两案以上,请以不同的文章标题作区别。
(6) 为了维护看板板面秩序,申诉/检举事件非当事人或板主请勿回、推文,
违者依情节轻重得予迳行删文、退文或判处水桶一周以上。
  注:本条所称当事人为申诉/检举人及被申诉/检举之板主。
(7) 沟通或答辩时请注意语气(含推文、信件、水球),
同时请注意应就申诉/检举之事项主体究论而非左右言他毫不及意。
如有上述情事,组务得请当事人注意,必要时得警告。
(8) 本组不受理案件如下:
    1.判决超过 30 日的案件。
2.于本组或组内看板违规日期超过 60 日以上案件。(超过60日不予追诉)
程序不符者,组务得通知使用者于 72 小时内补正。
若仍未补齐资料,则不受理该申诉案。
(9) 小组长对于本组之申诉案件,若当下即能判定(如明显违规、或板主
明显失当)将直接判定。
  若该案无法立即判定,将请板主在组务通知后,至组务板说明。
(10) 各项申诉案件,于判决结果发表后,给予锁文处理。两造皆
   不得再继续针对原案件争论不休,将给予删除或退文处分。
组务定案判决后除判决 ! 文标记,申诉文章 s 标记。
   若当事人胜诉,则请板主对于当事人之水桶予以公告撤销,
退文则至 ID_Problem 板申请消除。
   若该板被告板主已离职,将提请其余板主进行以上作业。
(11) 不受理跳板 IP 的申诉。
四、板主请假
(1) 板主若超过 7 日不克上线管板,需于本板使用 [请假] 发文通知组务,
唯请假日期不得超过 30 日,且组务得视情况驳回请假之申请。
(2) 除因不可抗力之因素无法完成请假程序,
超过 7 日未上线未请假并已影响板务运作,将予失职警告一次。
五、板主惩处
1.板主无故隐板及违反本站或本组之规定、公告或不执行组务判决,
     依违情节程度作以下之惩处:
     1>口头警告。(口头警告不累计)
2>警告。
板主于一年内遭警告两次就解除板主职务。(含失职警告)
3>停权。
     (停权时间为七至三十日,板主于一年内遭警告及停权合计两次就
      解除板主职务)
4>解除板主职务。
2.累犯者加重惩处。
六、其它事项
(1) 连署门槛:有效支持票须大于30人且赞成多于反对。
连署时间:至少要7天,罢免案则须至连署结束日才结算。
连署资格:[新增类] 上站次数需超过200,注册时间需超过半年。
[删除类] 上站次数与文章篇数均超过200,注册时间需超过半年。
[发起人] 上站次数与文章篇数均超过200,注册时间需超过半年。
审核标准:无论赞成或反对,请确实填写连署理由,
“支持”、“赞成”……等过于简短或其它无关连署宗旨之理由,
均视为无效。
(2) 禁止板主未经原作者同意以任何形式转录隐板/权限板文章,
违规板主一经举证确实,立即拔职并褫夺于小群组内任板主之权。
(注:因上诉或行政讨论需要之转录,不在此限。)
(3) 本规定得随时视情况删补修改,但不溯及既往。
楼主: talk520 (透可520)   2015-03-30 22:15:00
公告七日后,4/6 00:00 起置底施行。4/6 00:00 前皆沿用原组规及组务板板规。
作者: elmocc01 (贝曲)   2015-05-08 17:09:00
推 感谢参考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