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G_Online组务规范及申诉/检举流程

楼主: ganbaday (低调)   2011-02-13 22:46:27
一、 G_Online 组务板功能:受理本组内看板之
1.开板申请审核:流程依 #1DLicWll (Sub_GOnline),连署直接转录过来即可。
2.板主任免、请假:流程依 #1DLvAq_y (Sub_GOnline),连署直接转录过来即可。
3.违法看板及分身查询:精华区z-6
4.申诉及检举:仲裁使用者与板主纠纷、处理违规行为,流程依下述第五点。
5.板主及使用者协调:协助版务运作、提醒各项业务所需文件。
6.紧急处理、隐板:当板主或使用者提出后特别处理。
7.废板、静板:需要时会向上申请。
二、本板标题格式:类型错误者不受理。
[板主]:新增板主、请辞板主,标题须注明看板英文名称。
[请假]:板主请假用,标题须注明看板英文名称及请假板主ID。
[申诉]:受版务处分者,与板主沟通后仍不服,以此上诉。
[检举]:检举板主怠职或渎职,或检举无板主的板上使用者违规行为。
[建议]、[问题]、[讨论] - 限本组事务,各板版务请在该板发文,或写信给各版板主。
[公告]、[判决] - 限小组长以上用。
三、组规:本组内看板板主须遵守以下规定。
1.板主管辖范围仅包含板内文章及推文,签名档部份由板规界定,
其余使用者ID、暱称、名片档、私人信件争议,请使用者交由Violation处理。
2.版务处理时切勿情绪化发言,必须依法行政、对事不对人。
3.不得有擅自隐版、利用赌盘洗钱、滥用精华区收藏个人资料等行为。
4.五天以上不能上线时必须请假。
5.遵守“板主权利及义务”规范、偶尔查阅BM板及组务板、群组板。
板主违反上述规定时,依情节轻重劝导或警告,情节严重时直接拔除职位。
四、板规:于组务板发文须遵守以下规定,范围:内文、签名档、推文(含嘘/箭头)。
1.与本组组务有关,并选择正确标题、格式,OP或无关发文一律劣退。
2.非相关板主不得推文附议。
3.除证据外禁止未经同意将文章转入,未经作者同意禁止转出(公告及判决除外)。
4.禁止挑衅、人身攻击或情绪化用词。
5.禁止删、改他人推文。
6.申诉案件非当事人、板主或相关人士,不可发文/回文。
违者得依情况删文、警告、水桶7天~6个月,严重违规者劣退,累犯加重、分身连坐。
五、检举及申诉流程:
站规所称的申诉,谓使用者针对下列事项,表达其意见:
检举违规行为;对板主所为之认定或处分不服;对板主或小组长管理之建议。
这里指的申诉则仅表示“对板主所为之认定或处分不服”这部份,避免大家混淆~
1.检举违规行为
(1) 任何人都能检举,除了涉及特定个人权利,须由权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权提出。
(2) 板主轻微疏失请直接纠正板主即可,沟通无效再来检举也不迟;
检举不合理板规,请先与板主沟通,提出具体改善方法。
(3) 依照格式检举,注明事实、哪里违规、违反什么规定,并附上相关证据。
2.申诉板主所为之认定或处分
(1) 申诉限违规行为处分之当事人提出。
(2) 必须先跟板主沟通,三天内无回应,或完整沟通后仍不服板主解释才可申诉。
(3) 依照申诉格式,标明主旨、诉求、事实、争点,并附上沟通过程、相关证据。
(4) 受理时效限板主判决日/最后回应日/案件发生日的15天内,逾期不理。
3.证据提供
(1) 当双方都认可证据内容没问题,可直接经由编辑复制贴上,
任何一方质疑证据时,只能 F 转寄至信箱,再ctrl+x转贴板上,且不能再编辑。
(2) 依站规第 22 条(请求调查证据),使用者可请板主提供被删除文章。
(3) 伪造证据一律劣退并永久水桶。
4.处理中以 m 标记、处理完毕以 s 结案,判决后除非有误,否则不再回应。
※ 编辑: ganbaday 来自: 118.168.107.231 (02/14 02:20)
作者: bbbing (无)   2011-02-16 09:51:00
签名档由板规介定,那不是也在板主管辖范围吗?
楼主: ganbaday (低调)   2011-02-16 21:38:00
版规有写就有,版规没写就没有m=受理、处理中;s=判决了、结案、处理完毕3-4同上篇推文,依#1EwMWN7R (Sub_GOnline)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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