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 沟通信件 6

楼主: oz5566 (阿康)   2023-09-16 10:28:38
※ [本文转录自 oz5566 信箱]
作者: sologod (Haku)
标题: Re: 申诉
时间: Sat Sep 16 10:06:22 2023
※ 引述《oz5566 (拿破仑·波拿巴)》之铭言:
: ※ 引述《sologod (Haku)》之铭言:
: : 板规没有明文允许讨论板旨以外的“文章”内容。
: 不好意思,冒昧请问一下,您有接受过九年或是十二年义务教育吗,
: 法律明文规定的事情才是规定,没有规定的事情就是可以,这个国中公民有教过。
: 上一次贵板才发生过一模一样的事情,没有板规规定的就是不能拿来水桶。
: : 基于我的观点,讨论是建立于文章主题的走向,而不是偷渡游戏举例就算讨论。
: 你有写在板规上面吗,没有 难不成我发文还要会通灵?
: : 提及但不代表讨论,同第2项回复。
这不是板规有没有的问题,违反的事项已经明列板规B5,该案由板主群讨论并判决该主
题已不符本板板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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