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asurada0207 信箱]
作者: bingtsien (冰馅) 看板: PokemonGO
标题: [公告] 2-3板规以及水桶名单
时间: Mon Jan 29 00:42:26 2018
1. 2-3板规
关于2-3限制发文50字以上,之前有些情报文,看在分享资讯以及下面已经有相当多
推文讨论,会主动提醒发文者或是放宽标准,今后会严格执行,所有文章都至少要有50个
繁体中文字。
2.
作者 asurada0207 () 看板 PokemonGO
标题 [闲聊] PMGO Legendary Player
时间 Sun Jan 28 13:42:5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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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文推广多帐玩法,依板规2-4-3处水桶 30 日
帮QQ,他确实是违反板规,只是他很冤枉,因为主角是世界名人,原po不一定会注意到文中有多帐号,只能自认倒楣
作者:
hontsa (红茶)
2017-01-29 01:58:00嘘爆这篇
那篇推广多帐是小事 开车抓宝真的是危害社会安全..
作者:
selfet (无駄无駄无駄无駄无駄)
2017-01-29 06:23:00一楼 其实那篇文的原po整理重点时就有写出那个玩家有多帐囉
他在文章中有提到那个风气在那里是稀松平常的事 虽然比起台湾 可能还差得远XDD
作者: welkin002 (死乡民) 2017-01-29 09:35:00
呵呵 有在用ptt看世界 多帐早就变成一种日常 只有台湾论坛上在那禁来禁去我也是笑笑
作者:
satan04 (钓鱼宝宝)
2017-01-29 10:26:00国外论坛也禁啊 台湾看世界?
板主赶快修正2-4-3板规吧,多数民意明明就不赞成这条板规中有关复数帐号的部分,不要违背民主原则。
作者:
satan04 (钓鱼宝宝)
2017-01-29 12:15:00问题是ptt是板皇制XD
作者: gfgbyi 2017-01-29 12:16:00
楼上是不知道复数帐号被官方明文认定作弊哦?撒旦乱入= =楼楼上*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1-29 12:27:00版务也认同多帐 以后多帐被桶往上两级申诉就解桶了ez
既然有人提到,那就在这里讨论一下好了。这世界上,官方,我是指真正的官方,禁止的事情很多
作者: Tako5566 (kato好可爱><) 2017-01-29 12:56:00
我不赞成 就算真为多数民意又如何 正当性在哪?
学校也禁止考试作弊,所以讨论考试作弊的应该水桶?各位所谓的官方,对于复数帐号的处罚是什么?我是没看到啦。连飞人都很少被处罚了。当然,本板可以有更高的道德标准,只要大家有共识。问题是,使用者的“共识”明明就是“不必处理”。这是很简单的民主ABC,用数人头代替打破头。我们不用在这里争得嘴角全波,先前明明就记名投票过现在因为某个人当了板主,过去的投票就统统不算数这不是把板友的投票装笑维吗?看板行为规范应该由板众共同决定,而不是少数人独断我也不再跟其他板友争论了,板主被要求修正板规2-4-3既然ptt的规范是这样,大家就照ptt的规矩来运作吧被水桶的人,看情况,也许往上申诉一级就可解除水桶
作者: Swoosh (Swoosh) 2017-01-29 13:57:00
版名改PMGO-CHEAT 大家说好不好
作者:
satan04 (钓鱼宝宝)
2017-01-29 14:49:00看来被巴哈嘲笑作弊板的时代要回乃惹
违规还有一堆冠冕堂皇的理由 多数民意先去改动TOS再说
楼上板友们我不打算争辩,反正现在板主站在你们那边我想说的是,板规2-4-3改成现在这样,无助减少争议只是板主这一方有公权力,比较大声另一方虽然人数较多,也只好惦惦依投票内容,反对水桶的都有表示意见,并非盲目投票
作者:
satan04 (钓鱼宝宝)
2017-01-29 15:09:00确定? 需要帮你复习一次理由吗
作者:
xLOVEx (NTUPHY97)
2017-01-29 15:14:00支持桶,但讨论brook麻烦一起桶
作者: Swoosh (Swoosh) 2017-01-29 15:16:00
解个水桶 态度就跩上天了呢
作者:
satan04 (钓鱼宝宝)
2017-01-29 15:18:00我看到反对水桶的理由都很妙呢~ 不要转移话题啊
要讲terms of service是吗?你有认真看过?来来来,一年以上未使用者,可能被停权。板规要不要禁止讨论或推广“一年以上未使用”之行为?反正你们现在是当权派,讲话可以大声,你们开心就好
作者:
colan8 (′◎ω●‵)
2017-01-29 15:38:00我推荐楼上可以去当核电厂的的安管 只要有你的脸皮我们就不用怕核外泄了 A_A
作者:
satan04 (钓鱼宝宝)
2017-01-29 15:46:00啧 官方并没有定义一年以上未使用是作弊啊 跳针到哪里去逻辑呢
作者: Tako5566 (kato好可爱><) 2017-01-29 15:56:00
其实他前面在考试作弊那个论述就已经在偷换概念了,逻辑不意外
作者: BC8472 2017-01-29 16:59:00
作弊还找一堆理由 夏夕夏景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1-29 18:20:00拿tos来讲逻辑XD 我玩RO私服两周没上帐号就被砍了 我觉得改两周好了 一年太长 啊!我玩poe三天没上线也会被会长踢公会 干脆也把公会规章纳入版规好了 阿还有 我只要晚上10点-12点之间没跟女友通电话 他就会森77 这个也纳入版规好了我逻辑怎么这么棒 一定是台大教授教的
TOS定义作弊 跟TOS其余规定是两回事吧 硬要牵拖TOS有说一年以上为使用是作弊吗???*未 作弊就作弊 还牵拖东牵拖西的 令人汗颜
我对违反版规要水桶没意见 但是自行推翻前面的投票结果不能认同 那以前到底干嘛投票?
作者:
SlamKai (Calm Violence)
2017-01-29 21:21:00问JO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