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 battlegirlhs板主失职

楼主: diablos ( )   2016-08-03 03:59:46
检举人:diablos
被检举人:coon182, david3809, popo60433
英文板名:battlegirlhs
检举诉求:依板规 及板主之义务 应以违反板规之有无为实质依据 公正执法
检举内容:
向battlegirlhs板主检举penta违反板规二 (一)其中之(1)和(3)
二、 禁止辱骂、脏话、人身攻击、恶意嘲讽、闹板等行为
(一)请尊重所有板友及其意见,针对游戏内容做讨论。
禁止辱骂、脏话、人身攻击、恶意嘲讽、引战之文章及推文。
初犯警告一次,再犯者水桶7天,第三次开始一律水桶14天。
(1)包含对个人及特定群体之嘲讽或言语攻击行为,
(3)对人不对事之攻击等嫌疑发言,经板友来信检举即处理。
penta于NagiYan之前删除的16'泳装后9位学生技能情报的文章下
推文多次针对性的嘲讽、挑衅引战 对人不对事之攻击
板主亦有看到文章 却无锁文
而NagiYan于发文后 短时间内 如果没记错 大约1小时内快速删文
致使无从备份以检举
然而 板主以于法无据之板皇心态 心态可议 拒绝捞回文章并受理检举
明显有失职 偏袒之情事
与板主的沟通 请见其回信
"转 [申诉]与battlegirlhs板主 沟通信件5" 这篇文章
及其在battlegirlhs板对于检举一事的文章:
https://www.ptt.cc/bbs/battlegirlhs/M.1469837591.A.198.html
备份
http://imgur.com/BnCml7l.jpg
http://imgur.com/vep18JD.jpg
http://imgur.com/fX7KK1R.jpg
通篇文章 只见板主自由心证检举的时效
请问 板主是依板规哪一条来拒绝受理检举?
能否明确指出出处予组务长和battlegirlhs板板友?
battlegirlhs板规:
http://imgur.com/DEsB0NI.jpg
http://imgur.com/pSi69dV.jpg
http://imgur.com/ZAuxkqd.jpg
http://imgur.com/boXAdp1.jpg
http://imgur.com/De8cI6C.jpg
板主的执法权力源自于板规 及伴随而来的义务 接受检举等等
于法无据 拒绝履行义务 是谓失职
coon182于C_Chat之竞选板主政见: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68995789.A.AFD.html
http://imgur.com/ZGd7rjZ.jpg
coon182的检举时效是7天内 david3809则是3天内
板主要否像推翻水桶公告所列理由般 私下再串供检举时效是几天?
板规没列检举时效 能凭空捏造
当做自己无所不用其极 为护短而拒绝检举的理由?
板主本应是依违反板规之有无来公正执法 中立的存在
battlegirlhs板板主却带过多私情在里面
已被其他板友质疑其执法的公正性 却不思反省
http://imgur.com/pR3Dlab.jpg
coon182以没人检举为由卸责
然而david3809之回信 请见"转 [申诉]与battlegirlhs板主 沟通信件5"
文中所提3警告 #1NWceNPP (battlegirlhs)
是无人检举下 板主直接执行板规
https://www.ptt.cc/bbs/battlegirlhs/M.1468164631.A.659.html
及从其在battlegirlhs板对于检举一事的文章:
https://www.ptt.cc/bbs/battlegirlhs/M.1469837591.A.198.html
并非只能有人检举 板主才会处理违反板规之情事
板友指出 于battlegirlhs板战玩家的 板主都没做出处置
冰冻三尺 非一日之寒
于板上战玩家的那些人 只因与板主较有交情
而能于多次争议下丝毫不受任何责罚
按前例 板主能主动执法 却把责任推于没人检举
岂不也是心态可议?
于板规 板主无从拒绝检举
推 mimi0609: 很难看 说人开外挂灌票自己不提证据 还说反对的也没证据 07/30 11:51
→ mimi0609: 还说摸头对上班族不公平... 真的是笑了 神逻辑
摸头对你而言是公平 怎不国家的选举用摸头 由闲时间最多的人来决定? 神逻辑
证据我在申诉文已提
而坚持无灌票之人 至今有提出什么证据 还是只能说嘴?
某qoo
http://imgur.com/2HbgTQq.jpg
就让板主去捞回我检举的那篇文章
看到底是谁在率先主动战和挑衅吧
只怕他们畏惧捞回 因为那篇文洽是能佐证板主失职之实情
不了解申诉程序 且我也有我的忙碌
无视组务板板规 只想落井下石 为酸而酸
只是显示你的无知 帮QQ
仅让人觉得 围绕在板主身边的是这种程度的人
http://imgur.com/otR6NJr.jpg
那么 组务板为何接受申诉/检举时效是长达30日
而不采battlegirlhs板板主 自由心证短天数的时效
急于为板上与己有私交 战玩家的那些人脱罪的做法呢?
望组务长依白纸黑字的板规 做出公正的裁决
板主的下台 要经由罢免 而非检举其瑕疵 行为不当
执法标准不公就能使其下台
请将相关证据信件或看板文章用 ctrl+x 转录至本板,未附证据者不受理。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6-08-03 06:23:00
zzzzz 我真的很想问你板主有什么义务要给你原文该篇文章作者也不是你,请问你有什么权力要回?就问你一句话就好:请问你有什么权力要回原文?就这一句你口口声声都坚持小组长说过可以要回,但我们根本没收到所以我只想问,小组长没要求我们,你凭什么要求?
楼主: diablos ( )   2016-08-03 16:20:00
我看不懂你说得"小组长都没要求 你凭什么?"这算是官威吗?只有上级能要求提供文章 平民百姓就是贱民不能要求?板主当久了 患了大头症?只会无限上纲自由心证滥权 于法无据 欠缺最基本的民主法治精神和价值档案法 第17条 申请阅览、抄录或复制档案,应以书面叙明理由为之,各机关非有法律依据不得拒绝。http://i.imgur.com/Zn566nX.jpg政府是民选产生 除了特殊情况 政府无权禁止国民调阅国家机关档案 你的行径就似个毫无民主法治的政府对人民咆哮你"凭"什么要求档案战女板是公众的板 不是板主的个板 你不是如公司官派主管在你个板搞板皇 想怎样自由心证就怎样 而是板友选出来的板主有板友赋予的权力及义务要遵循 若你只是恋栈权力 把权力用来护短 检举人还需与板主上下交相贼 是你想桶的才处理 不是你想桶的 推三阻四 而非以是否违反板规之事实有无作判决 就不要怪板友认为你们循私枉纵大概连组务长都不清楚你们在抗拒什么?与欠缺民主法治价值的板主没有交集 前面案例 裁决都约等了一个月 沾沾自喜组务长没写信给你们?http://i.imgur.com/ChS8UAC.jpg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6-08-03 17:38:00
民选然后?法院审理法院有授权原告可以跟检察官要证据?你整件申诉案从头到尾都只提灌水,绝口不提外挂一事你是变相等于承认自己用外挂引战吗?再来,证据消灭是由上级机关去获得,而不是一般使用者你要证据,同样那句话,请由小组长自己来信我管了六年的板,不差你的这次恐吓然后你也太好笑....你问群组长干嘛左上角是weedyc?喔还有,你说群组长要求我们捞回,可是我整个图都没看到请问可以指出哪一句吗^^
楼主: diablos ( )   2016-08-03 18:16:00
你是哪里看到我说weedyc"要求"你们捞回文章??你要指证出来,不然只是在组务长前一派胡言唷!我前面白纸黑字写说他"告知"我 板主能捞回文章 而我认为你们应提供文章 除非你中文不好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6-08-03 18:23:00
喔告知没错啊,只是,解读能力...噗哧有能力,没义务,懂?好啦我想说的话就到这啦,不再回应
楼主: diablos ( )   2016-08-03 18:29:00
外挂一事 我已在申诉文提出事证 你公告的水桶文 是以无证据证明有外挂或灌水为由而上纲为引战 不用企图乱带风向公告在那 可惜你窜改不了是阿 终于承认你解读能力连原文都不懂 把告知=要求 结果自己搞错……噗哧你根本不懂检察官的定义 而在自打嘴巴 检举penta一案 原告是我 被告是penta 那检察官是何种角色?检察官是负有攻击任务的原告 也就是有义务提出被告有罪的证明 让法院对被告(penta)定罪 那你有义务地提出证据?还是企图掩盖证据护短?你自许为检察官角色 却不提出证据 岂不又一次佐证失职之实情 拜托别像上次意图变动公告判决书 又再闹笑话 再者 板主是民选 依档案法精神 不能拒绝板友申请档案否则 都看板主好恶?想桶不喜欢的对方 就提供证据 不想桶自己人 就不提供证据 一切都自由心证 本该中立 却如斯滥权有一点我要郑重说明 没人在恐吓你 不要自作多情 先是争议的水桶 d板主意图改水桶公告理由, 检举没时效 却洋洋得意在板上诉说d板主自己的于法无据和提供证据与否全凭d板主自己喜好心情, 而c板主说自己是检察官角色 明明应是主动原告 且义务提供证据 却被其他板友质疑都没动战玩家的人 再推说没人检举 要再改口换个非检察官的角色? david也示范无人检举执行板规了 还能再以没人检举当借口?板主执法不公 护短明显 但抓其他人倒是很有效率 经历这些事的我才觉得莫名其妙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6-08-05 09:54:00
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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