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战略高手群组组规 2005年版 版主相关事务

楼主: quark (夸克)   2008-04-03 00:22:34
※ [本文转录自 ComGame-Plan 看板]
作者: jzs (值班的王道) 看板: ComGame-Plan
标题: 战略高手群组组规 2005年版 版主相关事务
时间: Fri Dec 24 00:25:57 2004
2-1 版主的申请
有版主的版请原版主到ComGame-plan向小组长申请 若有两位版主则两位版主皆需同意
且一个版最多只能有三位版主
若需第四位版主 请向站方及群组长提出申请
若看版无版主则需经由连署产生
一样由申请人在ComGame-new版提出连署
有效连署超过十人且赞成多于反对即通过连署
请申请人将联署单投至ComGame-plan版办理
若看版过于冷门无法找到足够版友连署版主
请申请人将治版理念及未来看版发展方向投至ComGame-plan或写信
经小组长审核后以专案试用方式通过 试用期为一个月并可随时停止试用
注 : 战高群组连署的资格 上站次数与文章篇数均需超过100
注册时间需超过半年
注2: 连署发起人则需上站次数与文章篇数均超过200
且注册时间需超过半年
注3: Multi-ID连署一经查证将不予计入 且该ID将永远丧失本群组组权
2-2 版主之罢免及免职
若版众认为版主对于版务的处理失当 不适宜再任
则可以提出罢免连署案
由罢免连署人在ComGame-new版发起
经连署后有效赞成连署大于15人且赞成多于反对则罢免案通过
遭罢免之版主半年内不得再申请同一看版之版主
版主罢免案若未通过,三个月内不得对该版主再提出罢免案
除提出罢免案外 亦可向小组长提出检举
经小组长审查后 若确有怠职或渎职情事
将视情节予以警告或免职处分
版主一经免职 一年内不得在战高内申请其他看版版主
注: 一经提出有效的罢免案 该板主即不得再行使新增板主的权限
2-3 版主之请辞
请版主迳在ComGame-plan版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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