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mobilesales 水桶判决(结案

楼主: APTX0630 (狂狷)   2021-11-05 14:17:51
申诉人:APTX0630
被申诉人:Samuellu
看板板名:mobilesales
申诉案件:(请填水桶公告之文章AID)
申诉内容:
发文及卖出当下皆有依照板规4-4放图
也有检附证据存盘
https://www.pttweb.cc/bbs/mobilesales/M.1636017277.A.DB7
给板主
我想说的是,毕竟不是恶意犯规,难道真的要用这么严重的540天水桶来执法吗?
我修改文章的原因是因为我手机卖比较便宜,
常常很多人在我卖出手机后a我id找到之前买卖的文章直接加我line骚扰我,
都是已经卖出之后才被骚扰,太多次了,
真的有点不堪其扰才改动文章拿掉某些资讯,
并非从头到尾都没放过资讯,
板主定4-4这项板规的原始理由我相信是为了担心买家被虚伪不实的资讯诈骗,
但我个人两篇文章都是已经卖出后才修改掉个资,
应该不至于严重到第一次就给我540天的超级重水桶吧?
再来第一篇文章也是10/22的事情了,当天板主巡板也一定有看到我那篇是有图片的,
多次去信板主请他说明540天是怎么来的,及其必要性他都置之不理,
一再重复回应他就是要这样判,
且,就算我违规,板规4-4怎么解释应该有空间吧?
10/22的文章板主巡板没看到,要浸水桶也不以较轻的初犯处理,
而是直接在你看到我当下没犯错,事前事后也都没犯意的状况下,
两篇文章用连续加重处罚判我540天,我无法接受
作者: david0426 (Damn郑哥)   2021-11-05 20:43:00
请用转录方式附上站内信件
作者: arl (花若离枝)   2021-11-09 06:40:00
跟你讲认真的..要嘛就是有人检举 正常他是不会巡版一篇一篇看
作者: david0426 (Damn郑哥)   2021-11-20 00:48:00
程序不符 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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