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DigitalTech小组申诉检举标准流程(SOP)

楼主: david0426 (Damn郑哥)   2021-06-25 18:02:14
一、受理内容
  本板受理 DigitalTech 组内看板各项申诉、检举事宜。
  申诉:针对板主对使用者本人之判决裁罚有疑义,经沟通程序后可提出。
  检举:针对板主执行板务上之标准有所疑虑,可直接提出。
二、发文时机
  使用者认为权利受损之时刻,依规定完成程序后即可发文申诉、检举。  
  惟若已超过 15 日,小组将不受理申诉或检举案。
三、申诉、检举流程
  (1)申诉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沟通时应将信件备份以作为证据
     若无证据证实已与板主沟通即迳行提出,将宣告不予受理。
  (2)若多封信件往返仍无法取得共识,视为沟通完毕
     惟不论信件数量多寡,除板主自愿放弃外,至少应有 72 小时之沟通时间。
  若板主超过 72 小时未回应,或板主设定拒绝收信,视为沟通完毕。
     可迳行申诉、检举,惟应于提出时检附证据。若为拒收信件,则应检附截图。
  (3)组务受理后将以 s 标记表示受理,定案判决以 m 文标记判决文。
  (4)公开板面答辩时限和私信沟通时间均为 72 小时,超过时限未回应,
     即视为答辩终了。超过时间后所提供之证据,小组长有权不采纳。
     答辩过程中,双方均应以回文方式进行,推文之答辩将不被采纳作为依据。
  (5)为了维护看板板面秩序,申诉事件未经小组长允许,不得推文
     违者依情节轻重得予删文、退文或依照推文句数判处水桶一周以上。
  (6)小组长确定成案后,将通告板主至本板回应,除请假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外,
     板主应于小组长寄信后 72 小时内至本看板提出相关说明。若判断无需板主
至本板回报,则本组仅依照检举(申诉)人所提供之证据进行判断,
不再另外进行调查。 
  (7)判决通常将于案件辩论结束后 14 到 90 日做出。
     针对部分较轻微或有急迫性之案件,将会优先进行简易裁决。
四、申诉、检举应检附之证据
  (1)申诉需检附被处分文章备份、板主公告、被处分时之板规、沟通信件记录,
     检举需检附相关证明文章记录,未附相关文章证据者视为程序不符,
(2)请于发表完申诉(检举)文后再行转贴证据,否则视为无效证据。
  (3)请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转录,未依此方法而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转录之证据文若经修改,亦会被宣告无效。
  (4)未附相关文章证据者视为程序不符,请于小组长推文或回文提醒后 24 小时
     内补正,否则将锁文并宣告不受理该案件。
  (5)为证明申诉人确实有进行沟通程序,且确实先沟通后申诉
     请申诉人于寄信给板主时应同时留存备份
     若无留存备份,致使无法证明已于申诉前完成沟通,小组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本规得随时视情况删补修改,但不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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