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muellu (JF)》之铭言:
: 1. (1)申诉需检附被处分文章备份、
被处份文章已被你删除,无法另做备份
但在证一内可明显识别
在外部爬虫备份网站内有截图到当初的文章
如果你坚持要看到的话,检附如下图
https://imgur.com/kFMZIEj
: 板主公告、
已补上,感谢提醒 ^_^
"被处分时之板规"
被水桶身分无法直接进行转录,尚请知悉
截图如下
https://imgur.com/gJEndIG
"沟通信件记录"
在证三、四、五内
#1QRCUGxg (Sub_DigiTech)
: 你的申诉根本不成立
目前仅于说明的答辩阶段,能不能成立我是不知道
但至少我有努力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