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本身也有可能忽略细节,所以就乖乖受罚,合理。
本身也有在其他版发文被水桶或者删文,
自己没注意的疏失,自己承担。
中华民国哪条法律会因为自己没注意到就无罪开释?
※ 引述《rpg5566 (yo)》之铭言:
: 1.请您以客观角度检视原置底的板规#1UaUVb7W内文,不就是容易让人误会吗?
: 不然您后续也不会特地更换置底板规,不是吗?
: 您一直强调在内文4-1.b有标示另行公告的文章代码,
: 我本身是要售AIRPODS,而刚好下方推文第一行则马上有板友询问此产品,
: 当您在文章内已得到答案,您还会特地去查询其他公告代码、去信问板主吗?
: 您审视版友忽略掉某细节时非常严格,
: 对于自己留下的解读空间又轻轻放下!哪里合理?
: ※ 引述《Samuellu (JF)》之铭言:
: : 1.
: : 旧板规当时确实为置底,
: : 但内文版规 4-1.b 末端一直都有标示相关公告的文章代码,
: : 对于版规及公告
: : 您未确实阅读完全亦未来信询问版主解惑,
: : 自行解读版规后便发文,导致违规,
: : 违规而受版规处分,合理。
: : 2.
: : 4-1.b 无关本版(mobilesales)
: : 不论是赠品还是购入,耳机就属于耳机版,
: : 除非本站无专属可交易版(如:手机电池、行动电源)
: : 都不可于 mobilesales(行动装置版)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