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已经过一个月了 有任何处置吗?
※ 引述《sidkawn ()》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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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板务申诉请先寄信给板主,若72小时后板主都未处理,
: 或经多篇沟通后仍不满意其回复时,再行贴文申诉。
: 在未与板主联系前,申诉将不予受理。
: 发表完申诉文后应检附被处分之原始文章、被处分之原始公告、双方之沟通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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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诉人:sidkawn
: 被申诉人:Kay731
: 看板板名:mobilesales
: 申诉诉求:Kay731版主滥权水桶
: 申诉内容:
: 因该版不能自行删文,早期我的文章留有个人资料欲删除。
: 经寄信Kay731版主请他删除所有文章,Kay731版主不愿意且口气很差。
: 后我自行删除文章内文,随即被Kay731版主水桶540天。
: 经寄信询问版规哪里有规定删除内文的罚则,以及水桶540天是怎么算来的,
: Kay731版主答不出所以然,且要我自行申诉。
: 在此申诉Kay731版主滥权水桶,无凭无据,莫名其妙。
: PS.Kay731版主你这么想被申诉,成全你
: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