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SOP
四、检举应检附之证据
(1)
检举需检附相关证明文章记录,未附相关文章证据者视为程序不符
然而
三、申诉、检举流程
(1)申诉、检举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沟通时应将信件备份以作为证据
若无证据证实已与板主沟通即迳行提出,将宣告不予受理。
从四、(1)可得知检举时不需要附沟通信件
但三、(1)又要求检举时要附上沟通证据
这是不是矛盾?
申诉通常是被水桶的当事人想解除水桶 故先和水桶他的版主沟通尚称合理
但检举是针对对版主执行版务有多处不合理之处 (例如有公器私用等滥权事实)
不一定要被水桶才能检举版主
能不能简化流程 直接将该版主在该版的公告、还有发文推文的文章纪录
直接转录至本版当成全部证据 进行检举 不要以信件先和被检举的版主沟通
检举前还向被检举的版主"沟通" 是不是给版主特权?
检举一般使用者前都不用向他沟通了
版主水桶一般使用者前通常也不会沟通或警告
但检举版主前还要先和被检举人(该版主)沟通 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