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申诉] Sub_DigiTech板主Honorguard06渎职

楼主: helwl (态度决定一切)   2017-11-11 19:31:58
※ [本文转录自 ComGame-Plan 看板 #1Q1jBIcH ]
作者: a3225737 (轰) 看板: ComGame-Plan
标题: Re: [申诉] Sub_DigiTech板主Honorguard06渎职
时间: Sat Nov 11 18:37:03 2017
判决主文
1.请 Honorguard06 重新审理 #1PcwjzME (MobilePicket)、#1Pi-azRC (MobilePicket)
2.MobilePicket 板规中对于退文相关处分应重新订定
3.请 MobileComm 板主解除申诉人之禁言处份
4.请小组长 Honorguard06 确认 kblover 是否已达免职标准
============
1.原申诉案件 kblover 须回避,故请另一板主 Honorguard06 重新审理
申诉人所提出的检举案件
同为小组长的 Honorguard06 在 #1PuZZRP9 (Sub_DigiTech) 第一点中
并无要求重新审理案件,故群组这边请 Honorguard06 代为审理
2.关于申诉人发文被水桶及劣退一事
不服板主之处理应找其他板主或是找上级申诉
但是群组对于罚则部分提出不同看法
mobilepicket 为 MobileComm 附属之检举板
对于违反 mobilepicket 板规应仅限制使用者于该看板的发言权力
若非严重闹板/洗板等行为,不该给予退文等可能影响使用者于其他看板之发言权力
所以请板主修改相关罚则规定,对于附属之检举板应谨慎使用退文之处分
2-1
请板主收回 #1Pi_R5jB (MobilePicket) 对申诉人之判决
申诉基本上为对自身权益之救济,申诉人仅就板主处理本人(板主自身)
被检举之案件提出看法,就内文而言实为疑问,
并非如板主所说"标题为建议 内文行申诉之事实"
(但其实 MobilePicket 也仅有检举跟建议可以选择,使用者可能无法确定
能否以其他类别发文提问)
所以用板规12判决并不适当
请板主解除申诉人之水桶(禁言)处分,退文已由申诉人先行消除,无法执行补救
注:
经群组查询申诉人已无退文,合理推测已自行消除
无法请板主于帐号部申请解除退文
故往后欲申诉退文相关者不应先行消除退文
此行为可能会影响自身权益(帐号部消除不会有180天CD)
2-2
板主 kblover 退文理由是板规12,并非如#1PuZZRP9 (Sub_DigiTech)
所称由板规六进行处分,
经群组查阅相关资料,kblover 于 #1Pi_R5jB (MobilePicket)
明确指出违反板规12,并无提到板规6
申诉人之诉求中"引用MobilePicket板板规第六条不存在的板规乱判渎职"
实际上仅是小组长不正确"解释"板主之判决,并不是重新"给"申诉人判决
3.任何板务人员不得处理自身之检举案,应由其他板主或请求上级组长协助受理
4.板主先前已有一次口头警告#1NCtcZDU (Sub_DigiTech)
但相关组规并无说明获得口头警告之实质处分,仅有职务警告一词
另#1O6sqR6w (Sub_DigiTech) 也有职务警告一次
#1LluoANV (Sub_DigiTech)
七、板主免职
  若经小组长给予两次之职务警告或经罢免案成立,将予以解职。并一年内不得
  申请本小组内之板主职务。
就群组认知,两次口头警告应等于一次职务警告,否则口头警告实无警告意义
目前 kblover 累积一职务两口头,请小组长说明是否已达免职标准
※ 引述《helwl (态度决定一切)》之铭言:
: 8. 发生于组务板的检举、申诉案
: (此项请先与小组长沟通)
: Re: [判决] helwl 申诉 MobileComm 板主一案[证01]
: 站内信已逾七日未回应
:
作者: joe09 (你先上我殿后)   2017-11-28 04:40:00
其实从你的案例来看,他确实标准不一。我最后检举要求用公告方式来召告板友他标准不一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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