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 & 警告

楼主: Honorguard06 (时间宝贵)   2017-09-14 00:56:26
#1Llub07G (Sub_DigiTech)
(5) 为了维护看板板面秩序,申诉事件非当事人或板主请勿回、推文,
违者依情节轻重得予删文、退文或依照推文句数判处水桶一周以上。
#1PiyLG1Z (Sub_DigiTech)
推 asdf3164: 只要是他讨厌的,他都会火速处理,包括我XD09/09 20:26
→ asdf3164: 有个人在检举板帮我说话,结果也被水桶一年了...09/10 01:48
→ sazabijiang: 在检察官面前就会说是查过网络,非无故造谣,也无09/11 23:53
→ sazabijiang: 恶意,被说有在经营部落格时,反应就这么大?09/11 23:54
→ sazabijiang: 实际上就是有从hTC拿到评测机然后发文过啊09/11 23:54
→ sazabijiang: 我也是这个事件的当事人之一09/12 00:09
#1PjmOyF5 (Sub_DigiTech)
推 Dino14124: 到底是要不要处理勒,这很难吗?????09/12 07:12
→ Dino14124: 照kblover的标准这可以判两个,一个人身攻击09/12 07:12
→ Dino14124: 一个修改文章规避板规,合并没有个两年也有一年09/12 07:13
→ Dino14124: kblover只说了4个字叫做fine?我他妈真是黑人问号09/12 07:13
→ Dino14124: 同篇讨论判决的一大堆,其他篇一样讨论的一大堆09/12 07:15
→ Dino14124: 只抓着asdf的一句话,桶两年,到底是他妈难处理在哪09/12 07:16
推 asdf3164: kblover本来就是很针对我...唉09/12 10:55
→ asdf3164: 讨论判决就水桶根本不合理,台湾人民能不能讨论法律判决09/12 10:55
→ asdf3164: 可以阿09/12 10:55
→ asdf3164: 请删除此板规并解除水桶09/12 10:56
→ asdf3164: 或水桶人身攻击者nk09/12 10:56
→ asdf3164: 谢谢09/12 10:56
#1PkEJsHH (Sub_DigiTech)
嘘 arl: 罢免不是看票数够就是通过..不要继续跳针了很难看09/13 16:27
嘘 arl: 你那只眼睛看到我袒护版主了??讲白一点公告内推文水桶名单09/13 17:48
→ arl: 也只是cineyy当初懒得用编辑而已 说到底那一样是公告文09/13 17:48
→ arl: 你说c版主被罢免成功?罢免案有没有成立不是你说的算 懂?09/13 17:51
嘘 arl: 想必你是用__眼看到我袒护版主..09/13 19:21
推 asdf3164: 已经三个人说你袒护版主了欸arl09/13 19:31
嘘 arl: 三个"人"?09/13 20:01
→ merage: 路人问个问题,上面超过50票且赞成为反对两倍以上,请问 09/13 20:05
→ merage: 还有什么条件不满足09/13 20:05
→ merage: 纯好奇09/13 20:05
嘘 arl: 投票结束还要转组务板给小组长审核投票者资格上站200文章200 09/13 20:09
推 merage: 喔喔 感谢答复09/13 20:51
嘘 arl: 你又是那只眼睛看到我在ask版回应谁了?我想应该不是双眼09/13 22:44
merage、arl、sazabijiang、Dino14124警告一次
asdf3164屡犯,水桶两周
作者: asdf3164 (小安)   2016-09-09 20:26:00
只要是他讨厌的,他都会火速处理,包括我XD有个人在检举板帮我说话,结果也被水桶一年了...
作者: sazabijiang (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   2016-09-11 23:53:00
在检察官面前就会说是查过网络,非无故造谣,也无恶意,被说有在经营部落格时,反应就这么大?实际上就是有从hTC拿到评测机然后发文过啊我也是这个事件的当事人之一
作者: Dino14124 (鼠)   2016-09-12 07:12:00
到底是要不要处理勒,这很难吗?????照kblover的标准这可以判两个,一个人身攻击一个修改文章规避板规,合并没有个两年也有一年kblover只说了4个字叫做fine?我他妈真是黑人问号同篇讨论判决的一大堆,其他篇一样讨论的一大堆只抓着asdf的一句话,桶两年,到底是他妈难处理在哪
作者: asdf3164 (小安)   2016-09-12 10:55:00
kblover本来就是很针对我...唉讨论判决就水桶根本不合理,台湾人民能不能讨论法律判决可以阿请删除此板规并解除水桶或水桶人身攻击者nk谢谢
作者: arl (花若离枝)   2016-09-13 16:27:00
罢免不是看票数够就是通过..不要继续跳针了很难看你那只眼睛看到我袒护版主了??讲白一点公告内推文水桶名单也只是cineyy当初懒得用编辑而已 说到底那一样是公告文你说c版主被罢免成功?罢免案有没有成立不是你说的算 懂?想必你是用__眼看到我袒护版主..
作者: asdf3164 (小安)   2016-09-13 19:31:00
已经三个人说你袒护版主了欸arl
作者: arl (花若离枝)   2016-09-13 20:01:00
三个"人"?
作者: merage (喵拉机)   2016-09-13 20:05:00
路人问个问题,上面超过50票且赞成为反对两倍以上,请问还有什么条件不满足纯好奇
作者: arl (花若离枝)   2016-09-13 20:09:00
投票结束还要转组务板给小组长审核投票者资格上站200文章200
作者: merage (喵拉机)   2016-09-13 20:51:00
喔喔 感谢答复
作者: arl (花若离枝)   2016-09-13 22:44:00
你又是那只眼睛看到我在ask版回应谁了?我想应该不是双眼
作者: Dino14124 (鼠)   2017-09-14 10:59:00
请问我的申诉要啥时才判? kblover公开嘲讽的文章还躺在MobileComm躺的好好的,申诉第14天https://i.imgur.com/lq9DRmP.jpg
作者: jsbd215 (西佾)   2017-09-14 13:04:00
arl于#1PkEJsHH (Sub_DigiTech)屡犯,应该可以水桶了
作者: arl (花若离枝)   2017-09-14 14:16:00
我是先嘘你文才看到公告的..这样你就高潮了阿?反正有人屁股后面那只眼睛会看东西 看到我偏袒版主耶问题是这个版没有版主只有小组长..我可没说是谁唷 不要对号入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