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三

楼主: af1892 (阿龟)   2015-05-27 00:39:52
※ [本文转录自 af1892 信箱]
作者: JuanMaestrow (多多)
标题: Re: 板规询问
时间: Tue May 26 13:42:48 2015
※ 引述《af1892 (阿龟)》之铭言:
: ※ 引述《JuanMaestrow (多多)》之铭言:
: : 版友你好 根据你的问题 在此做出回应
: : 首先 版务讨论的部分 上任时就已与另外两位版主讨论过相关问题
: : 但因我们认为版规以及版务本以趋于完善 暂无需要 且为避免有心人士故意使之成为其抒
: ^^^^^^^^^^^^^^^^^^^^^^^^^^^^^^^^ ^^^^^^^^^^^^^^^^^^^^^^^^^^
: 有没有完善应该是大家认定
: : 发管道或以不当方法对版规有不当影响
: ^^^^^^^^^^^^^^^^^^^^^^^^^^^^^^^^^^^^
: 个人觉得这就是黑箱作业
: 如果你都觉得板规没问题
: 为何又要怕人公开讨论呢
: : 而先行决议若无必要 暂不开放
: : 不过版友你既然提出了 我也会与另两位版主讨论
: 那就请版主尽快开放
: 根据板规解读
: 你没有阻止开放的权利喔!!!
: : 而针对第二个问题
: : 版规有明确规定出哪些违规是必须删文 哪些违规是必须劣退 以及哪些违规是只有水桶
: : 并非所有有违规都会删文
: : 删文的用意在于让不当使用本版听人不得继续以其违规文章进行交易 所以版友你提出的
: ^^^^^^^^^^
: 看不懂这段在表达什么
: 你是要说防止以违规文章进行交易吗???
: 我想保留原文3~5天给当事人救济
: 并不会影响整个市场交易的公平性
: 市价并不会因此震荡
: 你一直提到的"有心人"
: 我想是少数的
: 你应该考虑多数善良的乡民的权益
: 即使违规
: 你都该公告出来
: 清楚告知哪里违规
: 违规板规哪一条
: 让大家检视并了解
: 因为板规有些地方模糊不清
: 版主何不借发水桶文章公告出来
: 让所有人警惕并了解板规细节
: 而非让当事人与版主私下沟通
: 因为板规模糊不清的地方
: 版主就有自我解读的空间
: 是否遇到不同人解读不一样
: 我们不清楚
: 如此总总
: 就有黑箱作业之嫌
: 违反板规D-6
: 最后
: 不知道当初J版主的候选人政见
: 是否有兑现呢???
: 我没记错当初是有提出用"警告"方式的板规
: 但怎么都没看到呢???
: 1.
: : 这点我并不能认同
: : 之后若对版务还有疑问欢迎再来信或者直接告知三为版主
: : 也请将应针对不特定对象之用词使用你们或是版主群 而非版主你
: : 谢谢指教
请你直接A我
一开始只要是初次发文初犯 我就是用警告的
后来发现犯的人实在太多了 于是改成减轻
只要是初次发问就初犯的
劣退变成删文
水桶
另外 真的要讲黑箱请你直接发通告质疑三个版主 这点我不想理你
然后善良的乡民就是发文前会看版规 发文后如触犯版规就乖乖受罚 版规要保护的是这些
理性的人而非所谓特定人士
由于你我立场敏感 只要你再对版规有疑问可是是只发给我 我不会理你 要质疑请一次发
通告给三位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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