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mobilesales版 被arl版主劣退申诉

楼主: cloud0242 (BEAR)   2012-09-24 23:13:16
1. 检举人:cloud0242
2. 被检举人/看板:arl/mobilesales
3. 被检举看板所属群组 :DigitalTech
4. 检举事由:板规无规定不得征求未上市手机,发征求文却被劣退
5. 举证 (如有需要):
5-1. 公告之文章:已被修改过,附上google搜寻快照:http://ppt.cc/GgcS
修改原因:将前面进板画面部分删除,仅留下详细板规
5-2. 被劣退之文章:#1GMVUIFe (ALLPOST) [征/台北/面交] 您续约中华 我
原始文章已被删除,附上google搜寻快照:http://ppt.cc/UvO1
5-3. 被劣退理由:未正式上市之手机请勿贩售 包含已可预购之手机 发文直接劣退
5-4. 申诉之原因:
1.仅附上最近一次且直接相关之沟通纪录
作者 arl (9/18~9/22不在)
标题 Re: 劣文退回(未上市手机勿贴 <cloud0242>)[征/台北/面交] 您续约中
时间 Thu Sep 20 23:50:12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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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loud0242 (BEAR)》之铭言:
: "未正式上市之手机请勿""""贩售""" 包含已可预购之手机 发文直接劣退"
: 版主,我今天是"征求"与人合作
: 也不在你进版画面的规定里阿..............
: ※ 引述《arl (9/18~9/22不在)》之铭言:
: : 我有说你套利吗 =.=
今天板规里写了apple商品禁贴
你有看到有人照样跑来这贴征ipad文吗
还是你的逻辑比较奇怪?
禁卖就等于禁买好吗...
2.发征求文前已详阅置底板规&进板画面,仅在进板画面提到下列注意事项:
"未正式上市之手机请勿贩售 包含已可预购之手机 发文直接劣退"
3.9/20凌晨发了前述征求文后,隔天晚上却被arl板主以下列原因劣退:
※ 删除原因: 未上市手机勿贴 <cloud0242>
※ Deleted by: arl (153.120.232.7) 09/20/2012 23:15:03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未上市手机勿贴 <cloud0242>)[征/台北/面交] 您续约中华 我
4.arl版主引用不存在之版规就将我劣退,本人认为并无合理理由来执行
且与arl版主沟通过后,arl版主仍认为他所谓"禁卖"就等于"禁买"
事实上,就逻辑而言,"禁卖"是不等于"禁买"的
※目前最新的进版画面已被arl版主将请勿"贩售"修改为请勿"张贴"
并不是当时的进板画面,请参阅前述公告文章之快照 http://ppt.cc/GgcS
5.身为版主应该在既有板规标准下来执行,不应以不存在之版规来执行劣退
本人抱着疑惑的态度来组务版申诉,望小组长明鉴,谢谢。
作者: arl (花若离枝)   2012-09-25 00:20:00
我并没有引用不存在之板规 进版画面并没有删除好吗 =.=这我在信中就已经说明了 置底的删除简略板规是指那篇文章中的简略板规文字删除并不代表进版画面废除
楼主: cloud0242 (BEAR)   2012-09-25 00:25:00
不存在之板规指的是"未上市手机请勿征求" 而arl板主主张禁止"贩售"未上市手机 意思等同于禁止"征求"未上市手机然而这样的逻辑是否成立 就等小组长判断了 谢谢
作者: LoLoLuan (若无其事)   2012-09-27 01:28:00
你可以给一下原文嘛??
楼主: cloud0242 (BEAR)   2012-09-27 07:53:00
小组长你好 请问要提供哪部份原文呢 原始征求文的话在五申诉部份有提供连结(原始征求文已被系统删除)
作者: LoLoLuan (若无其事)   2012-09-28 01:00:00
让我研究一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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