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HardwareSale版主DsLove710判罚标准不明

楼主: narukaza (なるかぜ)   2024-01-29 12:06:56
以下为本人对于板规制定上的理解,供小组长做参考
(以下无先后顺序关系)
1.关于30日内全新品认定,当初应是为"光华商场某店家"特别制定的
(最早也仅有该店家主打购入30天内有问题可换新)
放在如今的时空背景下已经过时,建议应该以目前主流市场为主(消保法规定之网购7日鉴
赏期或个别购物网站给予之15日犹豫期)
2.板规建议修改
移除全新品定义部分条目,改为购入后OO天后"商品"才能贩售(不论是否拆封或新旧)
修正细部条目删减重复描述部分(目前关于新品的赘述就有数条,有必要搞得这么复杂?)
统一罚则(废除3-15),不应特别针对国外购买物品而制定特别条款,且国外购入商品
也无上面关于全新品认定中所述之鉴赏期或犹豫期可以反悔或退货,所以这边无法理解为何
罚则要比国内购入商品重3倍
3.此次认定之争议点
3-12.贩售新品与未拆封物品者。
2.贩售未拆之物品,除RMA、电脑相关线材及耗材、赠品、奖品等未拆封可售。
以上条例不就是说线材及耗材赠品奖品属于除外项?
但却由于是"国外购入商品"所以触及到3-15,那就涉及到上述罚则公平性的问题了
以本次的案件来说
119元人民币购入的东西,卖500元新台币,我是不知道能套多少利啦,严重到非得水
桶6个月不可
最后我想说的是,板规制定应该考量其公平性,以及精简扼要,而不是过多赘述,且理应不
违背一般人之常识为原则,以一般人的认知,一旦拆封就不是新品了,特别定义"购入30
日内,皆算新品",老实说有点指鹿为马的感觉
作者: AngelBank (Miss You)   2024-01-29 15:29:00
1.最大的两间电脑零售商也是主打30天内新品不良可退换2.水货向来套利比例更高,翻近十年过往纪录就知道了3. 3-12-2只是准许使用者除外物品可以不拆并没有推翻3-12-1的30天限制
楼主: narukaza (なるかぜ)   2024-02-01 18:16:00
有问题的规定,就应该探讨是否该改进,而不是一再合理化,然后当没事继续执行我的诉求从头到尾就不是免除罚则,而是罚则时长不合理这点119人民币依照台湾银行2/1告牌汇率4.258来算,折合台币506.702元,请问套利空间在哪?请高人指点迷津
作者: dickyjay (Gaspard~*)   2024-02-03 23:03:00
没人说你套利 套利的话是1y+水桶板规的基本原则就是"二手交易",电脑硬件包装大多没有封装,都没有破坏包装的问题,因此透过时间来规范是较为可行的方式;基于此点上,特地从国外购买回来的物品,却马上要转售,有较重的罚则是我对这条规范形成的理解而实务上A板友提出的第二点也是这条规范订立的考量之一不然您为何选择从海外平台购入一款国内也能买到的物品
楼主: narukaza (なるかぜ)   2024-02-05 17:19:00
所以你们根本就没看我PO的内容嘛...还在扯转售,卖家出错货,我能怎么办?我图上买的是双PCI-E 8PIN TO 12VHpwr,可我拿出来卖的却是双12VHpwr,你们有发现吗?还有我也写卖家记错了,你们有看到吗?所以你们根本就是为了桶而桶,我说的没错吧
作者: DsLove710 (DoraApen)   2024-02-05 19:53:00
30天内新品那么明确的违规,为桶而桶?抓到新浮木了?加油好吗?不要扯东扯西又硬凹
作者: dickyjay (Gaspard~*)   2024-02-06 23:51:00
所以你是说 因为卖家寄错 所以你可以不用遵守板规?
楼主: narukaza (なるかぜ)   2024-02-07 13:44:00
那你们又在解释啥?选择性无视内容,然后硬要说我从国外买台湾有进的东西又是何居心?我从头到尾就是反映罚则不公的问题,你们两个从头到尾装瞎,硬是要扣我不想遵守板规免责,不好意思这帽子你们自己留着两位版主都一副高高在上得理不饶人的态度,小组长是不是该管一下
作者: dickyjay (Gaspard~*)   2024-02-07 15:25:00
我的理解是 你要求解说该板规 于是我们解说该板规但每次解说完 你的反应就是 跟你情况不符所以该板规不不合理卖家出错货,你可能只能转售,但若是使用hardwaresale板要符合该板规范不是应该的吗
楼主: narukaza (なるかぜ)   2024-02-09 23:55:00
所以像上面那位问一句回三句,就是不正面回应问题,还推给前任说规则不是我订的就算解释了?你的解释很明显也是刻意无视比例原则,讲的我好像卖一条赚一条一样,不就得理不饶人?跟你们讨论板规是否合理也是浪费时间,你们的高傲态度已表露无遗板规就是不可质疑,犯规就没资格讨论规定是否合理,没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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