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帐号部那边已经改判
自然没有违反分身条款
请版主协助解除水桶
※ 引述《kknoway (ByMu)》之铭言:
: 1. 检举人:kknoway
: 2. 被检举人/看板:ks031239
: 3. 检举事由:https://www.ptt.cc/bbs/ID_Multi/M.1610335317.A.749.html
: 单纯就是请朋友代PO,并没有多重分身。
: 我与朋友的帐号。常出入IP、逛版风格、PO文风格。真的完全不一样
: 4. 举证:https://www.ptt.cc/bbs/HardwareSale/M.1556176864.A.AD0.html
: 提出异议,我愿意与朋友附上身分证件与切结书,证明我们住得很近
: 且完全不同使用风格,绝对没有多重分身。
: 能否解除永久水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