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 #1TIfpXUS之判决

楼主: lightwings (L)   2019-08-27 22:46:18
本次争议点在于
原始文章
见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Life/M.1565788254.A.125.html

======
老电脑升级共征2颗
如有其他二代三代相容型号亦可站内信报价喔
=======
是否有违版规
相关争议已于之前判决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Life/M.1520181193.A.0BB.html
相关"备注"仍属于"文章内"之规范故仍需遵守板规
(当时有询问法务"文章内"之定义)
故判决ks031239版主版务处理合理
DigitalLife小组长 lightwings
作者: kkloki (Loki)   2019-08-28 12:09:00
果然是官官相护欸 你要不要看一下该条版规还在不在?麻烦lightwings看一下先行版规有没有该判决3-6? 拿明朝的剑斩清朝的官我不接受哦
楼主: lightwings (L)   2019-08-28 19:28:00
版规三-1
作者: kkloki (Loki)   2019-08-28 21:00:00
我讲简单一点 今天如果板规三-6还存在我被水桶绝对没意见但要用板规三-1来处理会不会扩大解释太多了一点
楼主: lightwings (L)   2019-09-01 22:24:00
1."文章内"未设定明确且固定之价位当初法务解释只要是发文的文章都算"文章内"文末二代三代可来信报价就违反三、1
作者: kkloki (Loki)   2019-09-02 02:57:00
我从头到尾就是在说版规三、1写得不清不楚 整篇文章内(含备注)只要出现固定价格就已达成三、1叙述了不是吗法务回应是解释文章内 扩及备注 但我争的是你三、1未叙述明确 叙述模糊且偷渡已删除之版规 那为什么要删除三、6又为何用这个概念水桶 你们都答不出来啊我今天只要文章内(含备注)出现一个明确的型号 一个明确的价格 就达成文章内'已‘设定明确价格 这叙述没错吧?那这样还不符合版主心中的尺 到底是使用者问题还是版规问题
作者: kuoyislove (就是爱。)   2019-09-04 10:10:00
拿明朝的剑斩清朝的官 这样不好哦板规写得不清楚 让人无所适从 以后争议只会更多
作者: YoungNigh (【乐天派】羊奶!!)   2019-09-04 10:25:00
板规有问题吧!这样很容易造成误会耶!
作者: bill4088 (小王子)   2019-09-04 11:01:00
已有写明确价格且3-6已拿掉,看不懂那边有违反版规
作者: viviannwest (wood)   2019-09-04 11:40:00
板规不清楚
作者: ks031239 (月明月隐)   2019-09-04 13:17:00
还找亲友团来推文会不会太好笑。文章内二代三代价格在哪?说不出来就不要一直跳针符合板规。一个右手杀人跟法官跳针左手没杀人符合法律的概念。
作者: kkloki (Loki)   2019-09-04 14:37:00
终于出声了哦 上面先回应好吗备注无价格是事实 内文有价格也是事实结果你没定义需全有 就判了备注无价格 我觉得不合理这逻辑很难吗
作者: ks031239 (月明月隐)   2019-09-04 17:44:00
这种没逻辑的话都出来了还谈逻辑?你的意思就是要定义全身杀人才算杀人就是了?只有右手杀人不算杀人。天才要跳针请自己跳吧。 当自助餐喔任选任配
作者: kkloki (Loki)   2019-09-04 18:06:00
那为何旧版规三、6就有写呢^^况且杀人是重罪人尽皆知 你没写使用者不知道‘每一项’都需价格呢
作者: ks031239 (月明月隐)   2019-09-04 18:10:00
别再那跳针了拉。你现在是在跳针右手杀人左手没杀人无罪东拼西凑打模糊仗就不奉陪了。会回应纯粹是看你找"亲友"推文快笑出来。你继续欢就加油吧。拜托不要再用"整篇文章都违规才能判违规"这种天才逻辑来狡辩了。天才自我中心自助餐式逻辑请在自己世界转吧三条推文删了一条。某:趴趴。我另外两条推文符合板规你不能判我违规。?????天才对了。为了不让你继续跳什么板规三-6。请去看板规三-10根本案基本上没什么关联。别再跳过去了喔。这不是自助餐明眼人都知道做什么用的板规别拿来跳针好吗
作者: kkloki (Loki)   2019-09-04 18:33:00
而且根本类比错误 管你左手还右手 把人从活的弄成死的就是杀人 那你三、1 ‘明确’的定义到底是什么我的逻辑很明确 就是你三、1写不清楚 你呢?K大版主理性讨论唷^^
作者: ks031239 (月明月隐)   2019-09-04 18:36:00
不是我写不清楚。是"你的逻辑"理解不清楚。别欢拉不陪你"理性跳针"拉。加油
作者: kkloki (Loki)   2019-09-04 18:43:00
还是没解释呢 没关系 就留着让大家看吧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9-09-06 23:21:00
奇怪了,不服就去群组板申诉啊,在这里讲五四三有用吗?
作者: hitman915 (小阮)   2019-09-11 14:02:00
不用鸟那个硬件版的版主啦...不知道错杀了多少人..当初判我跟我朋友的ID 是分身..永久水桶 申诉了也没用上面的文章看看..你就知道多少人被错杀 多少人说他专制 不讲理了...反正现在硬件版就他最大 他爽就好对这种整天闲闲没事在抓小毛病的...你奈他何?就跟路上那些检举魔人一样..大家都讨厌可是拿他没办法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9-09-12 12:36:00
所以你有申诉到群组板甚至站长吗?
作者: hitman915 (小阮)   2019-09-12 14:49:00
当初收到信说要查询的时候,有来这边的文章下面推文解释很多...现在文章找不到了,并不是每个使用者都了解完整的申诉流程...反正结果就是...我朋友被退注 我被永桶...对于硬件版的版主风格 我也懒得再多讲...多翻翻上面的文章 自然可以了解。毕竟那是发生在4.5月份的事情了,我会回这个贴文只是感同身受..硬件版搞的跟文字狱一样...一点瑕疵都不能有。
作者: kkloki (Loki)   2019-09-13 03:06:00
重点是他版规和判罚瑕疵很多还要你硬吞欸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9-09-15 23:32:00
不满板主作法还可以去罢免,问题是你罢免了吗?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