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两日内卖文征文估价文只能各一篇
(并且勿将卖/征/估价PO至同一文当中)
超过一篇者,水桶2个月,情节严重者将视超出篇数加重水桶时间
1. 检举人:Mailu
2. 被检举人/看板:ks031239
3. 检举事由:
我于2019年1月7日,1月8日不慎连续发文,遭到水桶,这是我个人疏失没错。
但是版主判我为累犯,水桶加长为120天
我询问板主为何加长我的水桶时间,
版主回复如下:
“09/25/2011 17:59:26 suzuke 限制 MaiLu 发言,期限为 30 天
理由: 两天两卖文 ”
另外Hardwaresale版规有提及:
[ 5.两日内卖文征文估价文只能各一篇
(并且勿将卖/征/估价PO至同一文当中)
超过一篇者,水桶2个月,情节严重者将视超出篇数加重水桶时间 ]
依照板规,我理应被水桶2个月,这点我没有怨言
但是板主却把水桶期限加长到120天
按照所述,[情节严重者将视超出篇数加重水桶时间 ]
我个人认为,我上次违反版规,已经是7年多前的事情了
这样应该不算情节严重吧?相隔了七年才又不小心再犯,这样叫做情节严重吗?
把7年多前的事情,拿来当作加重水桶的事由,是否过重于牵强?
已经事隔7年多,也足以证明我是一时疏忽,而不是刻意捣乱
对于发文间隔未依照版规,我愿意接受版规的惩罚,
但我认为,拿7年前的事情,来把我的水桶加重为120天,实在是说不过去
还请各位组务大人明察,谢谢
4. 举证:
作者 ks031239 (月明月隐)
标题 Re: 版主您好,您可能误会了,我没有重复PO文
时间 Tue Jan 8 01:54:3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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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2011 17:59:26 suzuke 限制 MaiLu 发言,期限为 30 天
理由: 两天两卖文
※ 引述《MaiLu ()》之铭言:
: 感谢您转贴版规给我
: 我可能没有注意到这个规定
: 但我在记忆中,我是第一次违反ˋ这个规定
: 理应不算累犯,请您明察
: ※ 引述《ks031239 (月明月隐)》之铭言:
: : 5.两日内卖文征文估价文只能各一篇
: : (并且勿将卖/征/估价PO至同一文当中)
: : 超过一篇者,水桶2个月,情节严重者将视超出篇数加重水桶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