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 #1QP-qIkY之判决

楼主: lightwings (L)   2018-02-13 05:00:18
本判决乃#1QP-qIkY之判决,
其内容为s731申诉ks031239水桶和人身攻击。
信件人身攻击部分,依照站方规定 [公告]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z-5-3
属 二、其他违规行为,非小组管辖,不受理。
水桶的争议点在于"文章内"定义,
s731认为其于◎相关备注:
"如果你想买 NAS之也可以参考我第 79606 篇的文章,那文章有卖华芸 AS6406T NAS"
不属于HardwareSale板规 三-1.文章内未设定明确且固定之价位 之管辖
因其于"我第 79606 篇的文章"有价格
然"第 79606 篇的文章"就非原文章之内。
加上HardwareSale原本就很注重文章内任何交易资讯之消灭,
卖NAS之文章早于所发之文,无被版务或发文者删除状况下,
会较早被站方系统自动删除,亦即该交易资讯消灭。
故判决ks031239之版务处理合理
又s731于申诉后无通知被申诉者ks031239,
违反[公告] DigitalLife小组申诉检举流程及规则
09.提出申诉(检举)时,请同时通知被申诉(检举)者来组务版辩驳,以利流程之进行。
(请申诉(检举)者保留通知之信件或是水球等相关证据,
并于提出申诉(检举)时从信箱转录过来组务版)
小组长亦有通知参考 #1QWQSOXu,
之后超过72小时之后才寄信通知ks031239 参考 #1QSji_Cp
依照DigitalLife小组申诉检举流程及规则
12.无提供证据之申诉(检举),于小组长提醒后72小时内仍无提供,
视为任意申诉(检举),视为违反版规处分。
依照板规
申诉(检举)时无提供证据及通知被申诉(检举)人,
经小组长提醒后72小时之内仍无提供证据(包含有通知被申诉(检举)人之信件),
视为扰乱版务,水桶7日处分。
然为顾及其申诉权益,故于其申诉判决后才公告并执行
DigitalLife小组长 lightw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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