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检举人:SuWeiLin
2. 被检举人/看板:ks031239
3. 检举事由:◇ HardwareSale 看板暂停发言通知(水桶)
             裁判违反法律(/版规)保留原则
4. 举证:
 事实如下↓
   在下日前于该版张贴欲出售内存乙文, 文末并有可以较高规格内存与
   在下‘互为找补’之描述, 惟版主认定此乃交换, 迳处30日暂停发言,
   本人浅见以为系违于版规之判决, 故此申诉.
 原因如下↓
   下列乃本人函询版主:
   “KS版主敬启:
     在下日前于HardwareSale版张贴贩售内存乙文,
     您依版规禁止交换为由, 处以禁言30日之处分;
     惟版规所称"换", 系指相同或近似价值之物品的所有权相互移转之行为,
     而本人文末所为之叙述, 乃以内存DDR3贴钱换购欲出售DDR4之使用者的要约,
     系为民法第398条所载之互易, 本质仍为交易(有偿), 并非您认定之交换(无偿),
     此处恐有误会, 劳请您明鉴.
     感恩.”
    版主遂以下列函复:
  “在本板交换跟贴换都禁止唷
     不用拿民法来说
     也不要自行解读板规”
 理由如下↓
   一、该版版规未有明文禁止互易.
       根据该版版规第三条第八款
       “勿PO偷渡文(送、换,合购、代买、预购、预售等手上无现货之相关类型)”
       并无互易之禁止.
   二、本人系为提供两种交易模式, 本质上迥然于"换".
       1.提供买方以文中所载之价额, 直接进行交易.
       2.提出以货品价差进行双方互为找补之要约.
管见以为若版规未明订各种交易之态样, 版主本应依版规公示之事项进行判决;
倘未有确切真意之未尽事由, 仍需公诸于众而非一己之见而为裁判,
恳请小组长定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