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fms15 (~说风凉话都很简单~)
2011-02-17 21:41:53※ [本文转录自 afms15 信箱]
作者: mnmnqq (CaCa) 看板: VideoCard
标题: [公告] 水桶
时间: Fri Nov 12 22:34:33 2010
经版友来信反应惩处不符比例原则 但因先前已给予永久水桶之警告
故参考他版后 水桶期限更改为6个月
很抱歉因无明确版规而造成现今之状况
一再修改造成大家困扰十分不好意思
hskao 将他版纷争带入本版
含原文最后一段
以及推文
→ hskao:我高兴用什么格式是个人自由~ 想讨战的一律无视,谢谢 ^_^ 11/12 18:36
→ hskao:PS3先生很抱歉~ 对于你的任何发言我一律不回应,谢谢 ^_^ 11/12 18:41
→ hskao:不好意思~ 只要我认定是签名档它就是签名档~~~ 11/12 18:49
→ hskao:别人有其他想法都与我无关~ 我就是把这几行字当签名档用 ^_^ 11/12 18:51
→ hskao:要搞群众暴力随便你们~ 这行之后我不会再对任何人做回应.... 11/12 19:00
先前已就 "多次挑衅" 予以警告
故此次再犯处 永久水桶
证据原文连同帐号收录于 精华区-警告名单-水桶名单
另外有人检举 版友apple00推文涉及人身攻击
版友PlayStation3、ddrdod推文挑衅、吵架
推 apple00:二手板的唬烂王 11/12 20:21
→ PlayStation3:连01都奥到出名也蛮不容易的。 11/12 18:37
→ PlayStation3:还搞错伪签名档的格式,只能说你想搞人还菜得很。 11/12 18:38
→ PlayStation3:妳这不是回应惹? 11/12 18:41
→ PlayStation3:我来帮你物色看下一个地方能闹吧。 11/12 18:42
→ PlayStation3:可怜的奥王。 11/12 18:43
推 ddrdod:我也来:蓝叫啦、草枝摆、赶羚羊、山林凉 ^_^ 11/12 18:48
→ ddrdod:原图出处:http://0rz.tw/CT0Lz 11/12 18:48
推 ddrdod:不好意思~ 只要我认定是耍白目它就是耍白目~~~ 11/12 18:54
→ ddrdod:别人有其他想法都与我无关~ 我就是把这几行字当耍白目用 11/12 18:54
→ ddrdod:这就是众人皆醒我独醉吧 11/12 18:55
→ ddrdod:其实我正在等hskao把我的推文都修掉 (≧<>≦) 11/12 18:56
→ ddrdod:赶快三连霸吧! 11/12 18:57
经查证属实故列入 精华区-警告名单 再犯视情况水桶一个月至永久
有问题请来信讨论
来信后对结果不满意请至组务版申诉
谢谢
顺便提醒版友们
讨论请就事论事 勿人身攻击 避免不必要之法律纠纷
谢谢大家的配合!
作者:
Ohmy (喔卖)
2011-01-12 22:38:00原文什么都没有啊...只看到估价文 删除 之类的喔 我看到了 我眼残@_@
精华区警告跟公告同一天@_@搜寻板上,查无纪录,搜寻版规也无纪录...
作者: mnmnqq (CaCa) 2011-01-12 22:43:00
copy过去的
作者: mnmnqq (CaCa) 2011-01-12 22:44:00
旧的老实说我不小心砍掉了XD 要请站务帮抓先前已警告过
公告文自己砍掉?该篇文章推文中,一堆人用词比此人更夸张,却毫无影响你知道在篮球群组,群组长连“水桶王”三字都判人身攻击?
作者: mnmnqq (CaCa) 2011-01-12 22:47:00
不是公告文 是精华区原本的警告名单 我复制进新开的水桶名
他牵扯他板事务刑责,居然比直接在推文中攻击的严重?
作者: mnmnqq (CaCa) 2011-01-12 22:48:00
单 脑残把原本的砍掉才想起日期不对
作者: mnmnqq (CaCa) 2011-01-12 22:50:00
会改进 不过当时砍文有注记 而原po也有看到回应当然我现在口说无凭 确实有瑕疵
老实说三个水桶,只有电虾桶完全正确,照规定来好吗...你不懂我的意思,杀人抢劫累犯怎么判,法条都有明文,这是罪刑法定原则,不是法官随时依照情况造法阿如果挑衅累犯算永久水桶,请写进版规。如果用旧的版规也能算,我保证可以检举超过两位数的人永久水桶,挑衅程度更直接...还可以引各群组的判例参考不是有人检举就要依他的意思做,要审慎思考怎样公平阿
法务站长在BM板最新的一篇回文您可参考,板主的职责之一是尽量维护言论自由,这是大前提阿老大
作者:
ddrdod (乖乖)
2011-01-12 22:55:00终于达成三连霸壮举 \(^▽^)/ 其中之一还是永久连霸!
那当然OK,但问题是,这有吗?这个是BBS,靠大多数的心证跟道德律来维持运作。而不是依靠很多立法去运作,这不同,你懂吗?
作者:
hgtt (永远保持担心不惊慌失措)
2011-01-12 22:57:00奇怪 水桶王不是他原本的暱称吗 版主称他水桶王有人身攻击?!
作者:
ddrdod (乖乖)
2011-01-12 22:57:00ganbaday推这么多不累吗?
Y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
总之你思考一下吧 不信我的话 BM板也很多老经验可以问
作者:
feisky (飞斯凯)
2011-01-12 22:58:00搞成针对某人特定判决真的不太好,以后谁敢发表,动辄得咎
版众对ptt的法治有疑问,欢迎到PttLAW提问探讨
作者:
hgtt (永远保持担心不惊慌失措)
2011-01-12 23:00:00别人吃面 某人总是爱跟着喊"烧~"
分享资讯是好事情 把他版事务一直扯进来不知道要干吗..我在显卡板要看的是资讯和大家的分享 不是看你在哪边被水桶的争议
作者:
ddrdod (乖乖)
2011-01-12 23:01:00ganbaday干脆将六法全书全部解释一遍算了!
作者:
hgtt (永远保持担心不惊慌失措)
2011-01-12 23:02:00^^^^^^^^ XDDDD
作者:
ddrdod (乖乖)
2011-01-12 23:03:00所以说ganbaday干脆将六法全书全部引述一遍算了!
作者:
ascii (城里的月光)
2011-01-12 23:03:00我是进来看热闹的...
作者:
ddrdod (乖乖)
2011-01-12 23:05:00总之恭喜hskao同一时间达成三连霸,真是一大创举!
自己暱称都叫水桶王了 ==> hskao (澳洲水桶王 ^o^)下一个目标是 称霸全PTT版的水桶!!!?
作者:
vic81324 (eGamers are Everywhere)
2011-01-12 23:28:00举国欢腾~~~ 呜呼,加班噜
作者:
vic81324 (eGamers are Everywhere)
2011-01-12 23:33:00Good Game
我觉得他很讨厌,恨不得他被水桶,但是我觉得不是这样子水桶他的我知道我的意见只是个屁,但是还是想讲一下
作者: mike1990 (瓜华裴勇俊路颗颗) 2011-01-12 23:52:00
没地方给她玩了XD
作者: chevelure 2011-01-13 00:12:00
板规宽松也是好事啦,弄得像硬件板那样就鸟了
作者:
vulurn (克难)
2011-01-13 00:24:00唉 能在这个板被水桶也很不简单,几乎桶内无人啊
作者:
ddrdod (乖乖)
2011-01-13 00:28:00hskao是第一个显示卡板被永久水桶的吗?
作者: mnmnqq (CaCa) 2011-01-13 00:36:00
为了避免有版友做不理性发言 暂时锁文 不好意思任何意见仍可站内信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