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我回来了,我要走了

楼主: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1-09-18 13:29:56
※ 引述《PsMonkey (痞子军团团长)》之铭言:
: 再说一次:你要说什么,我没意见
: 但是跟我私生活有关的事情,请不要乱说话
: 我跟你根本不熟,以后也没打算熟
: 就这样
啧啧,实在是没想到你会这样回应,
一时忘了不能推文,不过尊重你所以还是回文一下好了。
你的私生活定义很怪,我看着 psmonkey 进行发文跟管理这么多年,
如果你要跟我争执“认识”的定义我没意见。:P
至少我跟你通过几次站内信,也就板务议题讨论过好多次,
这样对我算认识,只是我不知道你有“认识”这么多人。
(How coud I know that?:P)
不过我按照你的意思重新修正用词拿掉认识两个字就是了。
不过即使说认识好了,我现在哪里讨论到你私生活?
通篇在讲你组务的管理失当!
文章写的已经够清楚了吧。
你对组务的管理要自得其乐是你的事情,
你要从谁哪边听到我的事情那也是你的事情。
但我很讶异你对你管理的部份竟然没有任何回应,
倒是直接针对起我这个人来了。
当了一年兵回来了,你的理直气壮跑哪去了? :)
我现在很清楚的就是就在说你处理 code job 几次事件失当,
跟过去你乱入 ajax 板板务,没有先问过我们就当众开砲的部份。
(其他看板我不清楚,那是他们的事情,
可能有其他意见,可能没有,不知道。)
你要自我感觉良好,倒是也可以解释或者跳过。
针对我的个人背景进行批评,不是个很好的手段吧?
至于我的个人背景,我只能说我这人一向是很直接的,
谁要看见什么是他的自由,你爱相信些什么也是你的自由。
我倒是想看看你所谓的责任感跟诚信,
是不是只有讨论批评你的人的诡异传闻。
我是也不介意你说说看你听到了什么传闻,
自己作过得事情自然没有在怕人说的,
我是不知道你听到什么诡异传闻值得你这么神秘兮兮,
我可以确定的是我没有作奸犯科,
如果你真的这么有兴趣讨论我的诡异传闻,
你要讲就讲清楚,不要讲一半;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做了什么杀人放火的事情。:P
我大学作过最轰轰烈烈的事情,
大概就是拼命跷课跟系上会计老师对呛吧。
常收到好人卡跟懒得整理房间这种小事应该不会端上台面才对。(思)
作案子倒是有成有败,败掉的case 是比较丢脸一点,不过也还好。
至于高中或国中顶多就是打过几次架转过几次学;
我实在是想不到有什么好神秘兮兮或者有什么了不起的,
你这么说我反而很无奈,与其让你这么说我倒不如自己说一些。XD
你不说清楚我反而还觉得你有诋毁我跟讨论我私生活的嫌疑,
你要扯听到我的诡异传闻这才是名符其实我的私生活吧。
我才要跟你说,请你要说就好好说,不要乱说话说一半;
是我有作过得事情你就完全不用帮我保留面子,我脸皮没这么薄。:P
就如你对板务的意见一样,要说就好好说,
不要老是丢几句话要别人猜心,谁猜得到啊;谁有空一直猜啊。
虽然我也很好奇那跟我们现在讨论的主题有什么关系,
我真没想到你会一方面奇怪的主张别人不要讨论你私生活,
(到底谁跟你讨论私生活来着?)
另一方面扯人家的传闻来讨论,你自己说说这逻辑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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