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怒连发两篇!
不是因为我又在笨了
这篇是希望大家不要跟我一样白痴
前天下午我喜欢的女孩来台南找我玩
我们就租了一台机车
租的时间大概是五点半左右
价码是一天450
而我隔天早上也就是昨天
因为好朋友放结训假的最后一天要准备收假了
所以一早就要搭车回台中跟他们吃饭
想说请他能不能帮我们算便宜一点
我们只骑半天,一早就会来还车
最后他算我们350
而昨天早上
我们前去还车
依照约定我把油加满了
到场之后他说我迟到2小时
要罚200
我一整个傻眼
我用租一天的价钱租车也才450
还不用一大早来还车可以一路骑到下午5点
当时我摸摸鼻子认赔
想说是我自己不好,没注意到时间
而昨天晚上搭客运回到台南
经过那家租车行(台南火车站旁边7-11的左边那家)
我就想起今天的事情要跟他理论
看能不能要回个一百块
这样我才会觉得公平
没想到他说这两百块是因为我迟到本来就要罚
是分开的
我就很冤枉的反应当初为什么没跟我说
他就说是我自己没有仔细看我签的那张纸,还有时间
我委婉的告诉他这种情况应该可以通融吧
他回答这个是要KEY进去电脑的没办法(那边只有一台打卡机)
其实他没还我钱也没关系
生意人几乎都会说你下次来我一定帮你算便宜一点这类的话
听了至少会觉得是我自己真的不好
下次要注意一点
没想到他依然觉得我骑不到半天还收我550是很符合逻辑的
我发现我得不到满意的回答
怀着怒气冷冷的走了
总之,希望大家不要跟我一样笨
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问清楚
才不会踩到地雷黑店
大家抱歉这篇就不附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