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介:国立大学法律系毕业,女生
2. 对象:明年准备司法特考或律师高考的朋友
3. 目标:如上
4. 原因:如2.
5. 地点:高雄市区
6. 时间:再讨论(站内信给Line)
7. 方式:做题目,讨论争点
8. 范围:民法、刑法、公法、商法
9. 人数限制:不限
10.解散条件:考上为止
11.运作规则:以读书会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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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项均为必填,得于实际开会后由所有成员投票调整。
发起人是比较辛苦的,就好像你要带一群人出去玩一样,你必须知道你带谁?
去哪里?去玩什么?要给他们行前通知。
所有的条件可以定的很宽松,也可以定的很严格,但无论如何请仔细填写。
明确就是力量,当你越知道你要的是什么,你就越容易找到你要的。
事先的规划跟准备可以节省你许多不必要的纠纷与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