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给伯爵救硬盘 请三思

楼主: enjoyself (阿)   2018-03-29 15:29:03
: → enjoyself : 再看看1W这张, https://i.imgur.com/TLF8ZfR.jpg 03/28 21:20
: → enjoyself : 最后再看看刑346,https://i.imgur.com/o6VS6kS.jpg 03/28 21:23
: → enjoyself : 唉~~,只能建议原Po,赶快去找当初买的店家, 03/28 21:24
: → enjoyself : 发票通常保存5年, 现在2018,才过4年.. 03/28 21:25
: 推 nakaru : 不要把民刑事搞在一起了 03/28 22:56
: → nakaru : 现在是伯爵提告刑事,那就单从刑事来判断 03/28 22:57
: 推 nakaru : 你无法证明yo讲说硬盘因为伯爵延迟而失去保固一词, 03/28 22:59
: → nakaru : 是yo故意以子虚乌有之事用来摘指伯爵而损坏其名誉 03/28 22:59
: → nakaru : 的 03/28 22:59
: → nakaru : 而yo在私讯当中谈论的都是他认为有损失,希望以1万 03/28 23:00
: → nakaru : 元和解,这有何不可 03/28 23:00
: 推 nakaru : 这种案子就是丢你们双方去调解,程序要不要走完就 03/28 23:06
: → nakaru : 看你们自己 03/28 23:06
: → enjoyself : 人家已贴2张图,2013 皆过保,何来无法証明??? 03/28 23:29
: → enjoyself : 然后认为有损失的,提出?? 03/28 23:35
: 推 nakaru : 那你论述一下yo如何以硬盘失去保固来构陷伯爵啊 03/29 07:07
: → nakaru : 如何成立诽谤罪,然后你能说服自己认为yo有罪吗 03/29 07:08
: 推 nakaru : yo上网陈述伯如何迟延契约给付,yo认为其有工作收入 03/29 07:15
迟延契约给付,错,
契约中有提到该给付时间吗?? 何来延迟之说??
因为他是要救资料,谁能保証时间???
: → nakaru : 、代用硬盘保固等损害,工作迟延部分事实为伯所不否 03/29 07:15
: → nakaru : 认,后yo无从证明该硬盘保固损害存在,你跟我说这 03/29 07:15
: → nakaru : 样yo自始是以毁损伯名誉而故意陈述虚构事实,你就 03/29 07:15
: → nakaru : 自己写一段看看如何说服自己 03/29 07:15
刑法第310条
意图散布于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为诽谤罪,处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散布文字、图画犯前项之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罚金。
对于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但涉于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
关者,不在此限。
法条清清楚楚,要能証明真实者才不罚,举証责任,在散布的一方,
指责他人造成硬盘保固受损,要能証明为真实,就是交易记录,通常是发票,
ea 方无需証明 "yo自始是以毁损伯名誉而故意陈述虚构事实 ",
拜托,请看清楚法条,请不要自己想,自己对,
好啦,换你写一段,没有发票,如何说服法官,
証明 原Po 所散布之事,是为真实
: 推 nakaru : 在发生纠纷时,多数指述中其中出现无从证明的事项 03/29 07:27
: → nakaru : 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了,比如有人指数他因为被家暴, 03/29 07:27
不不不,就事论事,
刑法 310 就是要証明为真实,不是能用一句
"发生纠纷时,多数指述中其中出现无从证明的事项"
就能带过,一上法庭就是看法条,不是像上 ptt 是带风向,
所以,找发票才是重点,
: → nakaru : 除了身体伤害外,还难过到一直想精神无法集中,觉得 03/29 07:27
: → nakaru : 精神上受到损害,这种难以证明的事情,讲出来竟然 03/29 07:27
: → nakaru : 变成虚构事实毁损他人名誉?或者有人被殴打,讲说头 03/29 07:27
: → nakaru : 、背、手都有受到伤害,但是验伤只有头、手有伤, 03/29 07:28
: → nakaru : 那背部这边难不成成立诽谤或诬告吗,言论的判断上, 03/29 07:28
这个举例失败,
一般人被打,通常表达出来,只会说被打,严不严重,不会还特地指出那些部位,
再来,你的例子,所讲之事,大部分至少还能証实为真,因为验伤验得出来,
背部验不出伤,要陈述论点,可用仪器精密度无法达到,以致验不出,
但,就事论事,请考虑 原Po 情况,
再看看那 2 张过保固証明,
原 Po 能陈述哪个论点??
: → nakaru : 要整体观察,不能断章取义,应去了解指述者所述所 03/29 07:28
: → nakaru : 指为何,是否以毁损他人名誉而虚构事实 03/29 07:28
: → yoyowei22 : 好啦 双方别生气 我也在努力找原店家 在查自己的汇 03/29 14:32
: → yoyowei22 : 款纪录 真的感谢大家意见 03/29 14:32
作者: electronicyi (電子益)   2018-03-30 02:31:00
这不是最近在电虾板被嘘到歪头的e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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