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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82 (消脂努力中)
2026-07-24 12:17:01原文标题:
美301关税揭晓 台湾获10%不叠加优惠待遇、优于日韩越南
原文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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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10:54:33
记者署名:
经济日报 记者余弦妙/即时报导
原文内容:
美国贸易代表署(USTR)正式公布针对全球供应链强迫劳动议题的“301条款调查结果”
及最新加征关税架构。根据最新分类,台湾与欧盟同列最优待遇,适用“10%不叠加最惠
国(MFN)关税”机制,代表台湾在劳动权益保障及供应链透明化方面获得美方肯定,也
有助降低出口美国的关税负担。
依据USTR公布内容,各国依经贸及劳动标准分为四类,301关税介于10%至12.5%,并分为
“不叠加”及“与MFN关税叠加”两种方式。
其中,台湾与欧盟是唯二适用“10%不叠加MFN”的两个经济体。若产品原有最惠国关税(
MFN)低于10%,301关税仅补足至总税率10%;若产品MFN税率已达10%或以上,则不再额外
加征301关税。
另外,共有17个国家适用“10%加MFN”模式,包括阿根廷、孟加拉、柬埔寨、加拿大、厄
瓜多、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印度、印尼、约旦、马来西亚、墨西哥、巴基斯
坦、斯里兰卡、千里达及托巴哥及英国。
日本、韩国及瑞士则适用“12.5%不叠加MFN”制度,即若原有MFN关税低于12.5%,301关
税补足至12.5%;若MFN已达12.5%以上,则不再加征。
至于中国大陆、香港、越南、泰国、新加坡、菲律宾、澳洲、新西兰、巴西、智利、南非
等38个国家及地区,则适用“12.5%加MFN”模式,须直接在原有最惠国关税基础上再加征
301关税。
此次台湾适用的“不叠加”机制,可有效降低出口产品关税负担。例如产品原有MFN税率
为3%,301关税仅补足7%,使整体关税达10%;若原有MFN税率已达10%以上,则无须再负担
301额外关税。
相较之下,日本、韩国虽同样采不叠加机制,但门槛提高至12.5%;而越南、泰国、新加
坡、印尼、马来西亚、中国大陆及印度等主要竞争对手,则适用301关税与MFN关税叠加制
度,整体关税负担相对较高。
整体而言,台湾此次与欧盟并列最优惠待遇,在赴美出口关税条件上优于多数亚洲竞争国
家,有助维持台湾产品在美国市场的竞争力,并巩固出口优势。
行政院台美经贸工作小组召集人、行政院副院长郑丽君指出,美方肯认我国在“台美对等
贸易协定(ART)”中对强迫劳动货品进口政策所作之承诺,因此给予我国此项301调查税
率为10%且不叠加MFN税率的相对优惠待遇,以及有特别针对台湾的豁免清单;然而美方尚
未公布“结构性产能过剩”301调查结果,以及两项301调查皆完成后仍待美方做最终税率
的决定,我方将持续与美方保持密切联系,致力维系我国在ART及MOU谈判中获得的优惠待
遇。
心得/评论:
301拿10%,东南亚跟中国拿12.5%+MFN,虽然被抽上架费但还是比其他对手要好
日韩拿12.5%,除非我们原本的MFN>12.5%,不然还是有点税率优势
感谢我大台G一个人扛下ART中的2500亿投资,看来川普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