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噻,现在是全民道德绑架大赛?谁讲话情勒比较凶,谁就好像比较爱台湾?
辉达留在台北固然重要,但新寿总部也在台北啊,缴税、请员工、投资都在这里,讲白了
也是台北市民的一部分,不是什么外人吧
新寿当初依照市府公开招标程序、缴了履约保证金、合法标下 T17、T18 的地上权,当时
都“还不知道辉达会来!”
市府那时候合法标给人家,现在反过来说人家“贪婪”、“不肯让利”,这到底哪种依法
行政?
企业本来就是为了营利存在的,他要对股东、保户交代
市府怕被人说图利,但企业也有背信风险啊,当我们股民是白痴吗
后来辉达看上了新寿拥有开发权的地,对新寿来说是一个商机,他提出补偿条件、要求合
理分手费,本来就是市场机制的一部分
价码高低问题可以谈,但不能说“开价就等于贪婪”,很合理嘛谁都爱钱,财团更要为了
股东利益服务,真的不能说他们没有正当性
如果真心想快点解决这事,最简单就是市府新寿双方合意解约、让新寿跟辉达直接协商、
找第三方鉴价,市府只要监督流程、确保公正就好。这样辉达省时间、市府不用公帑、新
寿不吃亏,三赢。
已经10/21了!!!
已经10/21了!!!
已经10/21了!!!
现在很急的是台北市府,根本不是新寿
对新寿来说,T17、T18 是好地段,辉达要来很好,不来也没差;辉达如果真的去T12,对
新寿来说真的有损失吗?没有。就顶多少赚一点
反过来看,市府说要准备 T12、松南这些备案,但今天议会质询自己都承认,T12产权复
杂私人地主一堆,同意书根本就还没收齐,行政程序更难搞
市政府要整合土地、要说服辉达、还要赶时间
10/24前真的有办法完成吗?两个字: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