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不想再跟新光人寿耗下去?传辉达同意北

楼主: kensmile (高雄很赞)   2025-10-19 23:21:58
个人认为T17,T18
无法用第三方鉴价解决僵局,而且国税局还没出声
1,新寿并没有实际开发,也就是没有实体建筑物,既然没有实体建筑
何来租金及收益。
不能认定2030年前
一定可以完工
这种鉴价困难度高
2,大家忽略很重要一点
新寿标下这地上权,没有开发就转让
就如同预售屋转让
类似红单获利
已持有3年,应缴35%
就算是由辉达直接付给新寿,实际就是转让的获利
3,第三方鉴价,只有1家
是不行的,每家估价会有
落差,要如何取得共识
而且这种鉴价,不是三两天就搞定,24日以前来不及
原本辉达同意直接付钱给
新寿
但辉达已经被台北市洗脑了
因为此例一开
台湾地上权乱象后患无穷
因为到目前为止
从来没有在标案完成前
就转让获利的个案
这点台北市政府要守住
新寿想赚100亿
请缴35亿的税收
国税局要依法课税
※ 引述《qscrgnyj (obaylon)》之铭言:
: 应该说这案子现在只剩两件事要搞定:一是把原本的契约怎么结束,二是价格怎么算。

: 林园区不一定是没商业模式,其实大型案子一开始都先处理都市设计、开放空间这些前

: 任务,真正要赚钱的配置会跟未来租户一起做调整。对保险公司来说,长约稳定收租很

: 理,也不一定说要一次卖断就是对股东最好
: 价格大家用吵得很怪啦,用第三方鉴价最干脆。基本上就是把还能用几年、能租多少坪

: 附近行情、合理折扣这些因素都给他算一遍,跑出一个大家都说得过去的范围。有了这

: 标准,才比较好去回应“喊太高”的质疑,也避免“卖太便宜”被打,后面谈判就快起

: 了,时间成本也不会像这样一直在烧。
: 无论是 T12 或其他备案,爸爸说他喜欢的确实是那,但还是有作用啦,是把社会预期

: 向“不一定非 T17 / 18 不可”,这会压低新寿在选址上的议价空间没错,但不代表那

: 块地瞬间归零。量体还在、年限也在,真的影响价值的还是三件事:时程能多快、配套

: 不能到位、有没有稳定的大租户,最后一样会回到鉴价和谈判。
: 真的要务实点就把钱跟流程分开处理,啊价格就以独立鉴价当底,交易双方照这个框架

: 协商数字,政府把力气放在确保流程合法、资讯公开、文件有留痕,像鉴价写清楚、排

: 讲明白、会议谁到谁签字都有记录,这样争议会少很多,也不需要花到什么政府的钱。
: 既然表明合议解约爸爸会付钱、会概括承受,那就让付钱的人直接谈价格;政府负责把

: 规则和流程就好,不动用公务预算,也能把解约谈完,大家平安喜乐健健康康幸福快乐

: 卖方有依据、买方有窗口、市府有纪录、纳税人不用出钱,少一点知情人士喊话,多一

: 面对面谈判和签名文件,大家就不用再隔空喊话加通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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