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2327国巨*公开收购茂达股票收购价:229.8元

楼主: q1a1 (q1a1)   2025-09-11 18:47:57
1. 标题: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开收购茂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普通股股份
2. 来源:公开资讯观测站
3. 网址: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home
4. 内文:
1.并购种类(如合并、分割、收购或股份受让):
收购
2.事实发生日:114/9/11
3.参与并购公司名称(如合并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设公司、收购或受让股份标的公司之
名称:
茂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茂达公司”或“被收购公司”)
4.交易相对人(如合并另一方公司、分割让与他公司、收购或受让股份之交易对象):
茂达公司参与应卖之股东
5.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否
6.交易相对人与公司之关系(本公司转投资持股达XX%之被投资公司),并说明选定
收购、受让他公司股份之对象为关系企业或关系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响股东权益:
倘有本公司关系人参与应卖,本公司依法不得拒绝或排除,故交易相
对人可能为本公司关系人,惟因公开收购价格与条件均属一律,并不
影响股东权益。
7.并购目的及条件,包括并购理由、对价条件及支付时点:
(1)公开收购之目的:
本公司鉴于茂达公司长期展现良好经营绩效,并为股东提供稳定获利,故拟
基于财务性投资之目的,公开收购方式取得茂达公司普通股股份。本公司预
期可借由本次投资获得长期稳定之投资收益,并开启与茂达公司对话之契机
,寻求建立双方合作的基础及机会,以提升本公司长期之竞争优势。
(2)公开收购之对价:
以现金为对价,每股新台币229.8元整(下称“收购对价”)。
(3)本次公开收购对价支付时点:
在本次公开收购之条件成就且公开收购人或出具履约保证文件之金融机构已
如期完成汇款义务之情况下,本次公开收购对价之拨付,将由受委任机构凯
基证券于公开收购期间届满日(如经延长则为延长期间届满日)后第五个营
业日(含第五个营业日)以内,优先以银行汇款方式支付予集保结算所提供
之应卖人银行帐号,倘应卖人银行帐号有误或因其他原因致无法完成汇款时
,将于确认无法汇款之次一营业日,以支票(抬头划线并禁止背书转让)挂
号邮寄至集保结算所或应卖人所提供之应卖人地址。
(4)其他公开收购条件请详公开收购说明书。
8.并购后预计产生之效益:
本公司预期可借由本次投资获得长期稳定之投资收益,并开启与被收购公司对话
之契机,寻求建立双方合作的基础及机会,以提升本公司长期之竞争优势。
9.并购对每股净值及每股盈余之影响:
借由本次投资获得长期稳定之投资收益,对于本公司财务及股东权益带来正面助益。
10.并购之对价种类及资金来源:
本次公开收购以现金为对价,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11.换股比例及其计算依据:
(一)换股比例:不适用。本次公开收购全数以现金为对价,
收购价格为每股新台币229.8元。
(二)计算依据:不适用。
12.本次交易会计师、律师或证券承销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见:否
13.会计师或律师事务所名称或证券承销商公司名称:
国富浩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4.会计师或律师姓名:
邱继盛会计师
15.会计师或律师开业证书字号:
金管证审字第10200032833号
16.独立专家就本次并购换股比例、配发股东之现金或其他财产之合理性意见书内容
(一、包含公开收购价格订定所采用之方法、原则或计算方式及与国际惯用之市价法
、成本法及现金流量折现法之比较。二、被收购公司与已上市柜同业之财务状况
、获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较情形。三、公开收购价格若参考鉴价机构之鉴价报告者
,应说明该鉴价报告内容及结论。四、收购人融资偿还计画若系以被收购公司或合
并后存续公司之资产或股份为担保者,应说明对被收购公司或合并后存续公司财务
业务健全性之影响评估):
(一)国富浩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邱继盛会计师经考量可量化之财务数字及市
场客观资料,分别以市价法与可类比公司法之股价净值比法及本益比法,并
考量非量化调整之溢价率加以计算后,其评估计算结果,茂达公司普通股每
股合理价格区间应介于新台币199.41元至242.68元,本案国巨公司拟以现
金每股新台币229.8元为对价,公开收购茂达公司普通股股权,其收购价格
介于前述所评估之每股价格区间内,应尚属合理。
(二)经考量同业之产品类别等资讯后,选取致新、来颉、硅力*-KY、通嘉作
为可类比公司,以市价法与可类比公司法之股价净值比法及本益比法作为评
估茂达公司股权价值之基础。
请详阅公开收购说明书附件二-独立专家对于本次公开收购对价合理性意见书。
(三)不适用。
(四)不适用。
17.预定完成日程:
本次公开收购案将向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金管会”)申报并公告,公开
收购期间拟自114年9月12日上午9时起至114年10月1日下午3时30分止。
惟本公司得视情形依法延长公开收购期间。本次公开收购之条件成就(包括有
效应募股份数量已达最低收购数量及向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公开收购之申
报并公告)之情况下,于公开收购期间届满日(如经延长则为延长期间届满日)
后第五个营业日(含第五个营业日)以内拨付公开收购价款,并完成交割。
18.既存或新设公司承受消灭(或分割)公司权利义务相关事项(注二):
不适用
19.参与合并公司之基本资料(注三):
不适用
20.分割之相关事项(含预定让与既存公司或新设公司之营业、资产之评价价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东所取得股份之总数、种类及数量;被分割公司资本减少时,其资
本减少有关事项)(注:若非分割公告时,则不适用):
不适用
21.并购股份未来移转之条件及限制:

22.并购完成后之计画(包含一、继续经营公司业务之意愿及计画内容。二、是否发生
解散、下市(柜)、重大变更组织、资本、业务计画、财务及生产、对公司重要人员
、资产之安排或运用,或其他任何影响公司股东权益之重大事项):
(1)继续经营公司业务之意愿及计画内容:
本次收购拟基于财务性投资之目的,本公司预期可借由本次投资获得长期稳定
之投资收益,并开启与被收购公司对话之契机,寻求建立双方合作的基础及机
会,以提升本公司长期之竞争优势。
(2)是否发生解散、下市(柜)、重大变更组织、资本、业务计画、财务及生产,
或其他任何影响公司股东权益之重大事项:
本公司并无影响被收购公司股东权益之重大事项(请详阅公开收购说明书)。
23.其他重要约定事项:

24.其他与并购相关之重大事项:

25.本次交易,董事有无异议:否
26.并购交易中涉及利害关系董事资讯(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称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关系之重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或预计投资其他
参加并购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价格、是否参与并购公司之经营及其他投资条件
等情形)、其应回避或不回避理由、回避情形、赞成或反对并购决议之理由):
不适用
27.是否涉及营运模式变更:否
28.营运模式变更说明(注四):
不适用
29.过去一年及预计未来一年内与交易相对人交易情形(注五):
过去一年:无
未来一年:本公开收购说明书刊印之日,本公司尚无具体计画。
30.资金来源(注五):
自有资金
31.其他叙明事项(注六):
1.本次预定收购茂达公司普通股总计21,277,245股(下称“预定收购数量”
),约当被收购公司于经济部商业发展署商工登记公示资料查询系统所示114
年6月25日最后异动日所载之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74,657,000股(下称
“全部股份总数”)28.5%之股权(21,277,245股/74,657,000股≒28.5%)
;惟若最终应卖之数量未达预定收购数量,但已达3,733,000股(约当于被
收购公司全部股份总数之5%)(下称“最低收购数量”)时,本公开收购之数
量条件仍告成就。在本次公开收购之条件成就(包括有效应募股份数量已达
最低收购数量及向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公开收购之申报并公告),且本
次公开收购未依法停止进行之情况下,公开收购人最多收购预定收购数量之
股数。若所有应卖人应卖有价证券之总数量未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本公司将
全数收购应卖有价证券。若应卖有价证券之总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本公
司将先以同一比例分配至股为止向所有应卖人购买。
2.其他公开收购条件请详阅公开收购说明书。
注二、既存或新设公司承受消灭公司权利义务相关事项,包括库藏股及已发行具有股权性
质有
   价证券之处理原则。
注三:参与合并公司之基本资料包括公司名称及所营业务之主要内容。
注四:倘涉营运模式变更,请于字段叙明包括营业范围变更、产品线扩充/缩减、制程调
整、产业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营运架构调整事项。
注五:非属私募资金用以并购案件者,得填写不适用。
注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经国内、外主管机关(如:投审会、公平交易委员会、反垄断局
或其他单位)核准或许可者,应予叙明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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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国巨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公开收购方式取得茂达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28.5%股份之重大讯息
说明记者会新闻稿
1.事实发生日:114/09/11
2.公司名称:国巨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
本公司于今日(114/09/11)召开董事会通过以新台币每股现金 229.8 元公开收购茂达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柜公司,股票代号6138,以下简称为茂达) 28.5%股权
6.因应措施:
本公司已于民国114年9月11日下午18:30于台湾证券交易所召开重大讯息说明
记者会说明本案。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讯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国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2327,以下简称为国巨)于今日(114/09/11)召开
董事会通过以新台币每股现金 229.8 元公开收购茂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柜
公司,股票代号6138,以下简称为茂达) 28.5%股权。本次收购之价格为 229.8 元,
较今日收盘价溢价 20% 并接近历史高价 (230.8元),并且比近一年最高价 (210.8元)
及最近一个月平均价 (183.1元) 各高出 9.0% 与 25.5% (*价格均经除息调整),
充分展现本次出价的诚意与吸引力。
本次公开收购案将向金管会申报并公告,公开收购期间拟自114年09月12日起至114年
10月01日止。预定对之最高收购数量为21,277,245股
(约茂达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之 28.5%),最低收购数量为 3,733,000股
(约茂达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之 5%)。本次公开收购成就条件为收购数量达最低收
购数量。
茂达电子为功率积体电路(Power IC)设计公司,致力从事混合信号功率芯片与传感器
之设计、测试、生产及行销。主要产品线包括风扇马达驱动IC及电源管理IC,应用于
笔记型电脑、DDR内存、电视及显示器、消费性/可携式电子产品、显示卡及汽车电
子等领域中,近年于工业应用之布局也逐渐为公司带来效益。
国巨为全球领先的芯片电阻、钽质电容、陶瓷电容服务供应商,长期致力于技术升级
整合与拓展国际通路以更加贴近客户需求。
国巨鉴于茂达长期展现良好经营绩效,并为股东提供稳定获利,故拟基于财务性投资
之目的,公开收购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普通股股份。国巨预期可借由本次投资获得长期
稳定之投资收益,并开启与茂达管理层对话之契机,寻求建立双方合作的基础及机会
,以提升国巨长期之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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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weetdream56 (美梦)   2025-09-11 18:56:00
怎么这么有钱 不是还在收芝浦
作者: GiantChicken (巨雞)   2025-09-11 19:04:00
之前跟鸿海分手之后还是不死心IC设计力智买完换这间果然还是用买的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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