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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象掰了!13家融资租赁9/15起纳管 裁罚上看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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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8-28
记者署名:
巫彩莲
原文内容:
融资租赁公司纳管于法有据,金管会2025年6月30日公告将13家融资租赁公司纳入金保法
范围,预定9月15日生效,纳入金管法之后,必须揭露利率及费用、不得有暴力讨债…等
行为,一旦违反相关规定,将处30万元以上1千万元以下罚锾。
金管会表示,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主动告知并经本会确认其旗下所属创钜有限合伙未来
仍会从事以自然人为对象之应收帐款收买、分期付款买卖或具类似融资性质业务,新增公
告“创钜有限合伙”为纳管对象,第一阶段共计有13家业者纳管。
有关融资租赁业纳入金保法适用后,应依相关子法之规定办理下列事项:
一、利率及费用之揭露:
(一)融资租赁业从事广告、业务招揽及营业促销活动时,对利率及费用之揭露,应以年利
率及总费用年百分率为之。
(二)融资租赁业应对金融消费者说明其应负担之费用及违约金,包括收取时点、计算及收
取方式,以及利率、利息计算方式。
二、融资租赁业委托他人办理业务招揽,应确保受委托者之广告、业务招揽及营业促销活
动符合相关规定,并应建立监督管理及定期查核机制。
三、融资租赁业提供商品或服务前,应践行认识金融消费者(KYC)程序,了解金融消费者
或欲为保证人之资力、信用、借贷状况、资金需求原因,以确保所进行之业务与金融消费
者之还款能力、所能承担之风险相符。
四、融资租赁业提供之融资金额,不得逾越交易标的物于申办业务时之价值。
五、融资租赁业自行或委托外部机构进行催收作业时,不得有暴力、恐吓、胁迫、辱骂、
骚扰、虚伪、诈欺、造成金融消费者隐私受侵害或其他不当之债务催收行为;并应建立对
外部催收机构之遴选标准、监督管理及定期查核机制。
六、融资租赁业不得拒绝金融消费者提前清偿,如收取提前清偿违约金者,违约金之计算
及收取方式应于契约明定,并告知金融消费者。
七、融资租赁业不得有代签章、使金融消费者签具发票日或金额为空白之本票、未经金融
消费者同意或授权而填写有关业务契约文件及缴款迟延时并收赔偿性违约金与迟延利息之
情事。
八、融资租赁业与金融消费者完成契约订定后,应即时将该契约交付金融消费者。
九、如经金融消费者要求,且融资租赁业确认契约金额及相关费用已清偿完毕,融资租赁
业应交付清偿证明,载明清偿日期及金额。
十、融资租赁业以应收帐款收买及分期付款买卖方式办理融资,债权不得让与第三人。但
因并购等依法令规定而有让与之必要者,不在此限。
心得/评论:
被纳管了
这对中租不知是好是坏?
看起来借钱变麻烦了
然后不能超过担保品价值
之前一堆用机车手机借几十万的没了
但还能营运,应该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