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00937B分配收益
来源:
群益官网
网址:
https://www.capitalfund.com.tw/etf/product/news/735
内文:
主 旨:公告本公司经理之“群益 ESG 20 年期以上 BBB 投资等级公司债 ETF 证券投资信
托基金”(本基
金之配息来源可能为收益平准金) (以下称本基金) 114 年 2 月 28 日之收益分配事项。
公告事项(期前公告):
一、 停止受益人名簿记载变更之事由︰
依本基金信托契约第十七条规定,以评价日 114 年 2 月 28 日,依本基金净资产价值进行
收益分配
之评价,评价结果已达收益分配标准,故拟进行收益分配之发放。
二、 权利分派内容︰
现金收益公布日期:114 年 3 月 14 日(除息前 2 个营业日公布)
三、 停止受益人名簿记载变更起日期:114 年 3 月 20 日。
停止受益人名簿记载变更讫日期:114 年 3 月 24 日。
四、 收益分配基准日:114 年 3 月 24 日。
五、 除息交易日:114 年 3 月 18 日。
六、 收益分配发放日:114 年 4 月 15 日。
七、 分配收益标准(公开说明书记载分配收益内容)
本基金可分配收益,应符合下列规定,并应经金管会核准办理公开发行公司之签证会计师出
具收益
分配核阅报告后,始得分配:
(1)本基金每受益权单位可分配之收益,系指以本基金收益分配权最后交易日受益权单位投
资所得之
利息收入及收益平准金扣除本基金应负担之费用后,为本基金之可分配收益。
(2)前款可分配收益若另增配其他投资所得之已实现资本利得扣除资本损失(包括已实现及
未实现之
资本损失)及本基金应负担之费用时,则本基金于收益评价日(即每月最后一个日历日)之每
受益
权单位之净资产价值应高于信托契约第五条第一项第二款所列本基金每受益权单位之发行价
格,且每受益权单位之净资产价值减去当次每受益权单位可分配收益之余额,不得低于信托
契约
第五条第一项第二款所列本基金每受益权单位之发行价格。
(3)经理公司得依收益之情况自行决定当次分配之金额或不分配,故每次分配之金额并非一
定相同。
本基金受益权单位可分配收益,于经理公司决定收益分配金额后,若有未分配收益得累积并
入下
次之可分配收益。
其他应公告叙明事项:
一、 经本次收益分配评价后,本基金已达收益分配标准,本次收益分配总金额将依 114 年
3 月 19 日,
本基金受益人名册内登记之发行在外单位数计算之。
二、 经理公司依 114 年 2 月 28 日止之本基金之发行在外受益权单位数等相关数据,以
保守原则估算本
基金每受益权单位预估配发金额为新台币 0.080 元。由于本基金每营业日初级市场之申购
及买回交
易,均会造成本基金发行在外受益权单位数产生变动,本基金实际每受益权单位可分配之金
额可能
与本公告预估数值产生差异。
三、 本基金每受益权单位实际配发金额,经理公司将于 114 年 3 月 14 日计算并公布于
公开资讯观测站、
投信投顾公会网站及经理公司网站。
四、 参与配息最后申购日为 114 年 3 月 17 日,最晚于本日买进或持有者,才能参与配
息。
五、 收益分配方式:现金股利订于中华民国 114 年 4 月 15 日迳行扣除汇费后汇入股票(
交割)汇拨帐户;
无(交割)汇拨帐户,请向经理公司办理收益分配入帐帐号之申请。
六、 依证券投资信托及顾问法第三十七条及信托契约时效之规定,受益人之收益分配请求
权,自收益发
放日起五年间不行使而消灭,因时效消灭之收益并入该证券投资信托基金。受益人于所定消
灭时效
完成前行使权利时,不得请求加计迟延利息。故自本次收益发放日起逾五年后未经受益人领
取之收
益分配金额,将于经理公司公告后并入本基金之资产。
心得:
怎摸缩水惹QQ
不过继续放继续配,
越放越大尾,
我债蛙窝骄傲,呱呱。
少惹两块钱。